在法律上,男女結婚後,女方拿了男方家裡給的8萬塊錢,他們結婚6年後離婚,男方索要8萬元,是不是應該的

時間 2021-05-02 17:37:36

1樓:我快樂你隨意

如果這個案子最後被判了返還彩禮,那個女人願意結婚,跟了你6年,還不值8萬?

2樓:孤帆一片去

這八萬元無論是男方家裡給的彩禮還是贈與小倆口的,法律上是無規定要返還的,男方索要無法律根據,除非女方自願。

3樓:彈鋼琴的蠟燭

你好。根據你所提供的資訊,女方所收受的8萬塊錢屬於其受贈與的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即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通過贈予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該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了例外情況: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男方家裡只要沒有特別指出8萬元只給予女方所有的話,這8萬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可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樓:

不應該返還了 彩禮一般的在後來就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了

結婚半年以內的 應該酌情返還

對這個沒有硬性規定 不過你這個情況返還不可能了

5樓:張建洲律師

可以要求返還,如女方未用於雙方結婚後共同生活,應退還該款。

看了你的補充材料,大致分析如下:

一、如果已用於共同生活,則可以視情況不予返還或酌情少量返還。

二、如女方因雙方婚姻期間導致懷孕困難(應有醫學證明),則可以要求男方一定補償。

鑑於情況複雜,建議聘請律師**。

6樓:蘇州王璟律師

我認為這要看給錢的時間和物件。如果是婚前贈給女方的,則為彩禮,可以不予返還。如婚前贈給夫妻,則為贈予兒子的財產,兒子可以要求返還;如果婚後贈予夫妻,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分割。

如果婚後明確贈予一方,則為一方個人財產。

7樓:八三老人

那筆錢可以不予返還,其行為可以視為贈與行為,但是可以在離婚時做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8樓:中顧法律網法務

您好,男方家給女方的錢屬於贈予,且兩人已結婚六年,作為共同生活開支合理,所以不予返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返還。拿著8萬是在結婚之後,並且還用於共同生活中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離婚也不返還這8萬。

10樓:司空濟

不應該 男的已經佔了女的便宜了 ,還想癩**想吃天鵝肉

請問結婚時女方花8萬多買了家裡所有的家具、家電作為陪嫁。可是現在要離婚了,女方不要這些東西只要錢怎

11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男方同意給你錢,不然女方基本上只能拿這些東西回去,因為當初這些東西不是男方拿了女方的錢置辦的,而是女方自己置辦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能不離婚還是別離婚,如果真的要離,你可以跟她講結婚酒席,婚車……所花的錢跟誰要去,協商解決吧,好聚好散,東西她要就讓人家拉走,不要就放這裡,都退一步吧,都不賺錢知道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的陪嫁歸女方所有,要不要是她自己的事,與男方無關。

14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呀!她自己要花錢買的陪嫁,現在又不要了,那家具過了這麼多年早過時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愛要不要,都鬧到離婚了,還遷就她幹嘛?幫別人養老婆呀?

16樓:我可是帥哥勒

真的不愛了嗎?連回憶的東西都不值錢

17樓:天若

你該給她十萬,不要為一點錢磨滅了自己的光輝

18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開始你的選擇就錯了

法律上,“開玩笑”屬於什麼行為,在法學 法律上,“開玩笑”屬於什麼行為?

雨夜 民法上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法律行為 意思表示不真實。分為有意的不真實 真意保留 戲謔行為 虛偽表示 隱藏行為 與無意的不真實 重大誤解 所謂 有意的不真實 指表意人於表意時知道表示出來的意思與其內心真意不一致。反之,表意人於表意時不知其表示出來的意思與其內心真意不一致的,則為 無意的不真實 因...

實習協議在法律上是什麼性質

君同法律 諮詢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大學生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民事法律關係,所以簽訂的實習協議原則上是屬於合同,而不是勞動關係。勞部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12.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特徵 1 勞動關係主體之間...

「訂金定金那個在法律上那個可以不 退

在合同中訂金不是法律承認的,只是雙方的繳納一定的抵押金額,而定金法律是承認的,是只全部貨款的金額款項,這個在經濟法中有明確規定!根據我國 民法通則 和 擔保法 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 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