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入職時公司給我的勞動合同寫的是月,這月屬於實習期還是已轉正 現在準備離職,公司不批

時間 2021-05-06 00:32:19

1樓:

這三個月就是試用期。但是他給你定了三個月的合同,這三個月就得給你交保險給你工資。因為一般實習是不簽合同的。

2樓:

這個應該屬於實習期,在進公司之前就主要看你怎麼和公司談的。

3樓:瑞雪

勞動合同籤三個月的短期合同,沒有實習期。如果合同到期,可以離職,不到期公司可能不批。

4樓:來自太姥山步履輕盈的埃及狼

合同上寫的是三個月,應該是三個月的期限來考察你,過了三個月,應該是轉正了吧?要想離職,跟公司好好溝通

5樓:

使勁告他們!你好好的研究一下勞動法

6樓:靈動若冰

辭職走人跟合同型別和時間都沒有關係,這公司是欺負你不懂法,想訛詐你。

如果是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到日子走就行了,不用管它批不批,只要工作交接了。如果以各種理由扣著不讓走,直接勞動監察。

正式合同提前一月通知,過程同樣。區別只是提前時間,另外,工資待遇得發全了,不然也得勞動監察,如果不想麻煩,就無所謂了。我建議是爭取權益,不能讓資本家舒服了,它們可沒想過勞動者舒服,階級鬥爭是個鋼!

英特納雄耐爾,一定會實現!

本人畢業兩年了,現在一家公司工作,入職時籤了三個月實習合同,說是實習期,後三個月算試用期,但並未籤

7樓:中國勞動網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根據你說的情況,單位只與你籤了三個月的試用合同,依照法律規定,該合同應為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你可以要求以下權益,1、要求單位向你支付未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2、如果支付給你的是試用期間的工資,你可以要求不發你與轉正後工資的差額;3、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交這段時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8樓:霄霄

只要能證明,可以去告單位,所有缺的社保可以給補上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試用期乙個月和三個月的區別和作用

9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10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勞資問題解決專家梁偉權老師認為:第一,站在員工層面上考慮一年一簽,當然是對員工最好的,因為一年只可以約定乙個月的試用期,那麼試用期越短,員工的被錄用的機率就更高,因為時間短企業無法全面的進行考核。而且一年一簽,到了第乙份合同到期續簽第二份合同,到了第二份合同到期,企業就沒有權利終止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三項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合同,就要簽無固定合同。

第二,站在企業的角度,一年一簽是存在比較大風險的,合同期限短約定的試用期也隨之縮短,同時當跟員工簽訂第二份合同後,企業就沒有終止勞動合同的權利,一旦涉及到解除勞動關係這塊所要承擔的賠償成本是比較高的。同時如公司想公司的員工比較穩定,最好採取訂立期限長一點的勞動合同,如第乙份合同簽訂三年,第二份合同就簽訂五年。

所以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從長遠的角度出發,是三年的合同比較適合。

11樓:

籤一年合同和三年合同,對於公司的人力成本和招聘成本還有員工穩定性意義不一樣。

如果是需要長期穩定的員工,公司一般採取三年合同制,籤兩年合同的一般是私營小企。籤一年的,對公司的穩定性和員工的穩定性都不高,一般是流動性崗位。

不過這個也和公司的物力財力有關。各不相同。

12樓:夢生大師

很多東西不是由勞動者來確定的,是由公司來確定的,如果一年一年前,公司要解雇你,也容易呀。所以都是相對的呀。勞動合同,籤的時間長短都有各自的好處。

3個月試用期已結束,但是未辦理轉正手續,那麼接下來的時間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啊?

13樓:劃破天空的貓

接下來的時間是正式期,試用期過後自動轉正,正式期當然是轉正後的工資,財務所做是違法的。

公司試用期過長,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即使是試用期,也要交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4樓:麥在他鄉

已經簽定了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用期一過了你就是正式工了,公司不叫你辦理轉正手續那就是預設了.只不過正式工資和試用工資有所不同罷了 你要是在試期裡提出辭職的話就要提前三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合同期內要提前乙個月,如果合同裡寫有合同違約金額的話,你就要按金額賠償給公司

15樓:

入職時已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到期後公司就應該自動跟你辦理轉正手續,嚴格來說10.18到10.31應該按轉正後工資計算。試用期也要交社保,財務說的意思是不合法的。

16樓:紫芝

試用期滿後,就是正式合同職工,試用期也是在職期,應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17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轉正,公司預設轉正。就象自動繼期一樣。10.18到10.31這幾天算是正式期,算轉正後的工資,合法,試用期可不用交社保。

關於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的問題 本人11月中旬入職,勞動合同籤的是試用期三個月,也就是2月中旬應該轉正 10

18樓:

1、可以找人力問一下什麼時候能批下來;

2、若批下來後工次是否可能補;

3、如果終止合同不用再幹乙個月,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走。

19樓:魚的眼睛

你的轉正工資從三月份開始發,另外試用期乙個月到六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所以他沒違法

公司籤勞動合同實習期三個月沒有實習.算是轉正嗎,公司說沒有實習三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實習"這個法律概念,不合法!

21樓:風雪傲人雪

你的崗位是什麼?既然過了實習期又沒有讓你填寫轉正單這個你就應該去問人事了。入職時籤的合同是勞動合同。

沒有填寫轉正單應該不算正式員工,但是你過了試用期三個月,所以你需要去找你們公司人事,問她到底怎麼算?搞清楚是什麼原因,再去考慮是否辭職。別衝動,明白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是針對在校學生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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