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承問題,請各位法律專業人士解答

時間 2021-05-04 13:21:28

1樓:健身**很簡單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2樓:廣州陳一天律師

你的侄子有繼承權,繼承權是同等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力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3樓:匿名使用者

由二個女兒和孫子(哥哥去世,由兒子代位繼承)三人繼承,均分。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分兩部分看:

父母均去世,哥哥今年才去世,所以父母去世,房產繼承是兄妹3人俱在。

如果沒有在以往贍養義務和責任的分歧,也沒有遺囑,則按照繼承法,產權由兄妹三人均分繼承,各佔三分之一產權。

哥哥,去世,其三分之一產權由其子繼承。

產權變化過程如上。

如果此時分割過戶,此時可以按三分享有權利,可直接辦理繼承過戶;或者三方協商後出賣房產分取經濟收益;或某一方按市價或協商價將各三分之一的經濟補償兩方,獨取房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女兒和孫子(我弟弟的死亡,繼承代位權的兒子)三人繼承共享。

之前被繼承人死亡的,由晚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代位繼承

繼承人兒童法「第11條。代位權,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的遺產的繼承權的股份。

6樓:歐陽奕瑾

1、你哥哥兒子本身沒有對你父母房產的繼承權的,擁有繼承權的是你們兄妹三人。房屋應你們三平均分配。

2、但因為你哥哥已去世,你哥的兒子應繼承原屬於你哥的那部分財產,即原房屋的三分之一。因為你哥去世未能先繼承你爸媽房屋,表象上看來是你哥哥的兒子直接繼承的你爸媽房屋,這在法律上叫「代位繼承」。參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7樓:八三老人

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哥哥的子女有依法定的代位繼承權。

8樓:匿名使用者

兄妹三人均分。去世哥哥那份歸他兒子。

9樓:

有,而且是同等繼承權。

遺產繼承問題、請法律專家、或研究法律的朋友給點專業意見、必須是正確的答案、急急急

10樓:不知道

1、首先要明確是什麼性質的公證,對於本案中處理財產的公證,可以採用贈與公證或對遺囑進行公證。從你描述的內容看,應屬於遺囑公證,即對遺囑進行公證,當然主要內容就是對其財產的處分進行安排。

2、經過公證的遺囑,在沒有撤銷公證或以新的公證改變原來的公證之前,該公證的遺囑為合法有效的,其它未經公證的遺囑如與之牴觸(無論在公證前還是公證後),以公證的遺囑為準。

3、從你的描述看,上述財產都屬於這對夫妻共有,即妻子有一半的所有權,所以即使辦理公證遺囑,也只能對其份額進行公證。

4、如果男方在公證的遺囑中說明其財產全部由某個人或某些人繼承,在公證未被撤銷或合法改變的情況下,那麼只有指定的繼承人才能享有繼承權,其他人(包括未被指定的子女)沒有繼承權,繼承的比例也按其指定進行。

5、只要公證有效,就按公證的遺囑執行,就不存在所謂的繼承順序。

6、如果公證書和其它遺囑中未處分的遺產,按法定程式進行。即配偶、父母、子女(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均有繼承權,原則上平均分配。但遺產僅僅限於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男方的那部分,不包括共同財產中屬於女方的那部分。

11樓:

(1)關於男女的婚姻共同財產,男女一人一半,如果男方去世,則一半財產是女方的,另一半財產是男方的遺產,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男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繼承,繼承人包括女方、5個子女、1個繼女,通常是平均分成7份,一人乙份;如果5個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可以少分。

(2)「男方同意去公證處公證財產是婚後二人財產與他子女無關」,這句話有問題,因為不**證與否,婚後共同財產都是夫妻兩人的(夫妻一人一半),不是子女的,只有其中乙個人死亡後,他的那部分財產(不包括女方的一半),才能作為他的遺產,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被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繼承,通常是份額均等。

(3)男方可以公證,把自己的所有財產,在死後都給女方,這個就是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強。「在死時再立遺囑」,這個是什麼意思?原則上,只要是男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最好有兩個沒有利益關係的人見證,白紙黑字,則新立的遺囑有效,以前的公證遺囑作廢。

12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死之前最後乙份有效遺囑具有最高效力 但是如果公正財產是婚後二人財產與其子女無關的話 那麼最起碼的這份財產中有一半是再婚妻子所有 他的遺囑無權處分

13樓:帛雅靜

立遺囑得有見證人的 立遺囑人當是得是頭腦清醒 沒有受到威脅 利誘之類的 才行要不是無效的 如果遺囑確實 沒問題 那遺產分配就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要是遺囑上說 財產全都給條狗也沒問題 老外經常幹這事

有遺囑的話 就沒順位繼承這一說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1,不用做財產公證,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比如房子的房產證、汽車的行車證,只有是時間在兩人結婚證後的就屬於共同財產。反之如果是在結婚前就有的,公證也不起作用。

2,夫妻共同財產是一人一半,也就是說就算沒有遺囑,也是把你的一半分出來,男方的另一半才是你和雙方所有的孩子一同繼承。

3,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打我**諮詢。

縱橫法律網 張振松律師

15樓:崔縈心

遺囑得有見證人的 立遺囑人當是得是頭腦清醒 沒有受到威脅 利誘之類的 才行要不是無效的 如果遺囑確實 沒問題 那遺產分配就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要是遺囑上說 財產全都給條狗也沒問題 有遺囑的話 就沒順位繼承

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忙

根據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的基本原則,原告起訴離婚的,應當到被告住所低法院起訴。如果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原告可以在原告住所的法院起訴。根據你的情形,你妻子要求離婚的話,應當首先去你的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實踐當中,尚在哺乳期內的孩子,一般會判給母方,除非母方存在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

請專業人士回答關於被綁架的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問題。

恕我直言,這麼長時間,凶多吉少。1個月了?寒阿.請專業人士回答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關於 眼鏡的問題!謝謝!沒有特殊職業要求最好是不戴隱性眼鏡,雖然看上去漂亮,但每種產品對眼睛都有傷害。眼睛只有一雙啊 關於交通事故的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250 交通事故責任認 抄定,需要現襲場標誌標線作為參照bai。...

遺產繼承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幫忙

既然已經到了大兒子名下還有什麼可說的。小兒子想從大兒子奪取財產,要以繼承父母遺產的名義進行,大兒子有以下抗辯理由 一 小兒子對父母不好,父母不願意將遺產留給他,由母親的遺言作證 就是你說的你母親寫的那段話 二 z在沒有遺屬的情況下,按照法定進行分割遺產,但分割遺產應按照對父母照顧的多少,對家庭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