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試用期被公司無正當理由扣工資

時間 2023-02-25 05:55:06

1樓:大美人鬧鬧

1、試用期公司把勞動者開除,找理由把工資全扣的,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每月最多扣除工資的20%,如果全扣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試用期公司把我開除,找理由把我工資全扣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也是有工資的,不合理剋扣是非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不是那麼好申請的 ,首先你要有證據證明你上班,也就是事實勞動關係 。

能說說你有什麼可以證明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麼 ?

如果可以,那麼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回你所應得的工資。

請你認真看看勞動法,和勞動法實施條例。

看完後不懂的可以再問我。

不看的話我就不幫你了。

我qq空間裡面有一些相關知識,你有空倒是可以看看。

4樓:開心基層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試用期解除勞動關係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員工工資、無故剋扣員工工資、要支付50%至100%的經濟賠償金,就你的情況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規、建議到工作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所有應得工資和經濟賠償金。維護自身合法勞動利益、是法律賦予每個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勿放棄!

祝能順利解決、找到乙份稱心如意的新工作。

5樓:樓下吃莖莖

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中,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必須有證據,有理由,證明勞動者哪些方面不符合錄用條件,為什麼不合格。如果用人單位惡意使用勞動者,不盡應盡的義務,勞動者訴諸法律時,用人單位要承擔敗訴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後,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是多方面的,比如義大利法律中有實習期的規定,實習期的設定主要是為了對年輕勞動者進行培訓。必須保證每年不少於一百二十小時的脫產培訓,培訓可以在企業內進行,也可以在企業外進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和勞動法中都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情況下,這是用人單位的權利。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用的勞動者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狀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果發現職工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如身體條件、受教育程度、實際工作能力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保證職工隊伍的素質。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中和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中均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說明,在試用期內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勞動者的權利。

試用期內辭職公司要扣我工資怎麼辦

6樓:墨汁諾

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3天停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試用期內直接辭職,不去交接工作,公司是否理由扣發或不發工資

7樓:鉅子令

你不去交接工作,公司是有權不發放工資給你的,因為勞動者有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你僅僅是**辭職是沒有效力的,公司甚至可以認為你沒有按照程式離職。當然這個法定上面是這樣規定的,其實你可以跟公司協商,雙方都贊同ok的話,沒有人吃飽撐著會去干涉。

8樓:高考指導鴨梨老師

試用期內直接辭職,不去交接工作,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扣發或不發工資。但是因未交接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樓:楊曉宇

沒有理由 勞動法規定的 他們會按照正常發工資的時間給你開支。

10樓:僕白凝

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

我現在是在試用期,但是我想離職,公司不同意,會不會不發工資給我呢? 20

11樓:戊俠

你不要提前說,因為你是弱勢方,早說了有可能對你不利。你應該在試用期滿,應該發試用期工資的時候先索要應得的工資。這裡出現兩種可能:

1、公司給你工資。你拿到工資後,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出離開。(其實你只是試用期,並為簽定正式合同,公司對你沒有束縛力)

2、公司找各種藉口拖欠或不給你工資。那麼這時主動權到了你手中。你以公司拖欠工資和不誠信為理由離開公司。如果你願意,還可以訴諸法律,控告該公司,但注意事先盡量收集各種證據。

(如果發生的是第2種情況,你要明白,你早說了也不會拿到工資,而且那種情況下公司掌握主動,你會被公司說成有過錯方,處於被動地位。)

12樓:深圳池國亮律師

提前三天提出即可離職,公司應該支付工資。

公司上班試用期沒過,辭職扣工資

13樓:孫法官說法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

不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合同期限內,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都應當全額支付工資,不得剋扣。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14樓:茅台

按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在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過乙個月未簽的要付勞動者報酬的兩倍,如果從試用期算起一年滿的次日,就算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承擔任何的賠償。你如果想要回屬於你的那部分勞動所得,就必須收集在這個單位勞動的記錄資料,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去告。

15樓:北大荒的豬

建議去勞動局諮詢一下。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類事情在一般公司都有發生!這樣的公司簡直是國家的禍害!應該告到法院去!整死他!!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最多扣百分之多少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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