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試用期過後簽了合同後工資比試用期少了500元為什麼

時間 2022-03-31 09:55:09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企業員工試用期過後簽了合同後工資比試用期少了500元,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夏一陣風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根據你的描述,不增加反而降低了,所以單位做法明顯是違法的,可以不接受,如果單位強行這樣做,可以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進行維權。

3樓:魅沁藍

那只是老闆的問題,可能覺得給得太高了,現在有點捨不得

為什麼轉正後的工資會比試用期時的還要少

4樓:

是不是試用期時還沒有扣繳社保個人繳費部分,而試用期結束後開始繳納社保,扣除了個人繳費部分,甚至補扣了前面沒有扣過的月份。

5樓:虎璟牛巨集盛

根據勞動法,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的70%。不過現在企業通常按80%發放。你的這種情況只可能是:

因試用期不合格,降薪錄用,不過若是這樣,應該有人力資源部的人員找你談話的;若無,那就是管理不規範,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試用期過後企業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200

6樓: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均屬違法,你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7樓:藍天白雲

朋友你好!

公司不得和你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所以,你現在應該盡快讓公司和你確定勞動合同,單位不簽訂,你可以保留你上班工作的相關證據,你可以讓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適用條款是勞動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沒有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的,你可以打12333勞動部門的專門**進行投訴。

8樓:戚廣利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應當找單位協商要求賠償,如果公司不能賠償,可以向勞動執法大隊舉報。

9樓:蒼洱白子

首先,你是簽合同的,那麼合同到期,公司沒有及時通知,按照勞動法規定,合同到期前15天,企業必須下通知勞動者本人的,那麼你先與公司人事部溝通。

其次,公司不正面回覆的,那麼你就拿著原合同,反映到勞動局,勞動局會督促公司簽合同的。如果在勞動局督促情況下,公司仍然不改正的,那麼公司要支付雙倍工資給你勞動者。

10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後會有乙個月的協商期,過了乙個月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續簽合同的話講面臨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如果不續簽,則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反映。

11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主動與企業協商簽證正式勞動合同事宜。

員工一入職,在試用期就應該籤勞動合同還是過了試用期後再簽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應盡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合同,但如果因為單位不肯簽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受到《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發生勞動合同爭議和糾紛同樣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仲裁機構和法院主張權益,當然在工作期間要注意儲存相關證據,以備將來維權之需。

現在很多公司簽合同往往是分開籤,也就是試用期乙個,正式乙個。

最好是簽訂合同,因為現在很多公司就是利用不簽合同來使用免費的勞動力,同時,沒有勞動合同以後維權也很麻煩。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13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試用期就應該籤正式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裡規定試用期的時間和工資以及試用期間解除合同的條件等。並且試用期間公司也必須為你交保險。

14樓:韓飛律師

一般來說勞動者一入職就要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15樓:何怒雨

試用期有試用期合同

正式員工有正式合同

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

16樓:行者天涯

我來回答:

勞動合同和試用期沒有矛盾,試用期是約定在勞動合同中的,如果不符合公司的僱傭標準,公司可以在3日內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可以幫到你。

17樓:簡簡單單

1、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8樓:摩羯

只要你不是應屆畢業生,那麼這就是核合法的。

19樓:職場咩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對此款的理解應把握三點:

首先是否在試用期應以勞動合同為準;若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超出法定最長時間的,則應以法定最長時間為準;若試用期屆滿後用人單位仍未為勞動者辦理轉正手續的,不能認為還處於試用期,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應當以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等基本錄用條件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等條件為準。在具體錄用條件不明確時,還應該以能否勝任商定的工作為準。

最後,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提供有效的證據。所謂證據,在實踐中主要看兩個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試用期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的,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過了試用期沒有簽合同算正式員工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算正式員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此時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3、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時長為勞動合同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

試用期與實習期的區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於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二、 權利義務關係不同。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著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學生實習所在的單位對於實習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須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三、主體間的關係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在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關係由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規範,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四、當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試用期間,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目的,即為了得到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在實習期間,對於實習學生所在的單位來講,學生的實習活動,和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相同或相似之處,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不同,學生實習活動主要體現的是學校與學生的共同目的,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

參考資料

21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

行者天涯 我來回答 勞動合同和試用期沒有矛盾,試用期是約定在勞動合同中的,如果不符合公司的僱傭標準,公司可以在3日內解除勞動合同。希望可以幫到你。 簡簡單單 1 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2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

簽了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月,如今已經過了試用期了,可是還沒有通知我轉正,我是不是屬於自動轉正了

米蘭加油 試用期不合法。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個單位和你約定的試用期是違法的,因為它違反了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

過了試用期沒有籤合同算正式員工嗎

算正式員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2 此時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3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時長為勞動合同期限。擴充套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