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內沒簽勞動合同,因為請假不同意請求辭職,單位說月之前辭職才有工資,辭職就走沒有工資,這樣合

時間 2021-10-21 10:44:31

1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有責任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員工入職的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員工有權從入職的第二個月起請求雙倍工資,所以你可以嘗試從入職的第二個月起請求雙倍工資(一般最多11個月,但你可以嘗試請求更多)。

2、對於辭職,法律規定的是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的只需提前三天即可,時間到了之後不論單位同不同意你都可以去辦理離職並要求單位結清工資。

如果說你沒有提前通知現在就走,也是可以的,只不過如果現在走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是可以要求你賠償的,但是單位需要舉證證明有損失,而且損失是和你辭職有關,否則也不能要求你賠償。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可以以此為由發個通知給單位,直接通知單位以單位沒交社保而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反正不管是你現在走也好還是現在寫辭職信等三十天後再走也好,如果單位扣你工資,都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單位全額支付你工資,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如果單位不給,你就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

2樓:

明顯不合法,第一你可以要求沒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第二你辭職工資就應該結算至你離崗之日,他們可以要求你提前一月申請,但不能扣發你的工資望採納

在廠子沒簽勞動合同,有事請假不准,辭職不准我該怎樣樣要工資

3樓:ofweek人才網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的應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超過一年的,勞動者有權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公司辭退你分兩種情況,一是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你不符合條件或有重大失誤等,可以直接通知你辭退;二是正式員工,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即可辭退,若不提前則需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因為你沒有說是否在試用期內,勞動約定時間多長等等,所以不好判斷,但公司有義務與你簽訂合同,所以一般來說,會傾向於對公司不利的解釋。

4、勞動糾紛必須先裁後訟,先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你應提供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4樓:愛回答的獅子

去勞動局舉報以及請求勞動局幫忙協調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提前乙個月口頭提出辭職~老闆口頭同意 現在離職老闆不同意,也不發工資 我該怎麼辦

5樓:陳溪

工資問題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局反應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部門監管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

6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現在可以要求先簽訂勞動合同,再依法離職。

一、先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二、再依法辭職。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您還可以選擇與其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在勞動關係正式確立之後,如果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爭議,可以通過調解或協商的方式解決,如不能解決,可以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勞動爭議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帶上能證明你勞動關係的證據,到勞動部門申請解決,要求支付所欠工資,爭取自己的權益。

8樓:

收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去當地勞動部門尋求幫助,不簽勞動合同,可獲得雙倍工資賠償。

9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根據你的描述,這種情況,建議可以在雙方都在

場的情況下,撥打警察協助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帶上勞動合同書或者工資條、工作牌、同事證言、溝通錄音等)。

我們現在幹滿了乙個月,要提前乙個月辭職嗎?還沒簽勞動合同

10樓:法律快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在正式錄用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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