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公司讓我寫辭職申請。不然就領不了失業金。請問合理麼?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21 10:35:27

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不知道你早幹什麼去了?!

因為你只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不符合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合同到期後,公司有權不再續簽。正是因為公司不再續簽,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應向你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讓你寫辭職申請的做法是違法的。

合同到期,應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績效。

且公司至今未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規定,為你辦理相關手續,導致你無法申請失業金,應承擔第八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屬於勞動爭議,建議盡快要求公司妥善上述未盡事宜,否則只能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2樓:愛永恆

這個人家提出的沒說不合理,這個原因很簡單,人家不想跟你續簽了,合同到期了,他是沒有違反任何的東西。

3樓:皮蛋粯子粥

這個公司明顯是在忽悠你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要給公司的員工開具離職申請和離職證明,然後呢還要進行賠償,每滿一年賠乙個月,滿半年按一年算。

4樓:彌茂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這是公司的權利。如果你不寫辭職的話,你真的領不到,失業保險的,所以你還是應該另尋工作的同時把辭職寫完了。

5樓:極目寒雲

不合理,你自己申請辭職,那是你的問題,沒有賠償的,公司主動開除你,你可以拿三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6樓:書生之見是我

恰恰相反,如果你辭職,就沒有賠償,也不能拿失業金,單位在欺騙你,如果單位繼續這樣,你就告訴他,到勞動監察大隊去解決。

7樓:小市白片糕

不合理,到期不續簽的,如果是公司的單方面原因,也需要向員工賠償損失,要給予補償,不可以強行要求員工自己寫離職。

8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的,這個適合你的,因為人家已經提前乙個月跟你說叫你寫辭職了,你都應該打做打算,你這樣的話對你也不好的。

9樓:原創**夢工廠

這很合理呀,

有合同到期公司有權解聘,

這完全合法的。

10樓:來自海洋館掩映生姿的馬蹄蓮

可能就是因為你工作期間不得力,然後公司看不到你的商業價值,所以讓你自己寫辭職報告。如果在此期間真的是你做的不夠好的話,你還是盡早自己寫吧,不然辭退的話很不好,而且就像人家說的,你領不了失業金,那更是以不划算。

11樓:水果莢心糖

我覺得既然公司不想續簽這個也應該是合理的,畢竟你們當時簽合同時要有時間效率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讓寫辭職申請,不合理。

13樓:無謂人生

可以補償的,要是合同到期不簽約,公司是可以解約的,但是你可以拿到補償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5樓:武術搏擊大產業

應該只有公司倒閉才可以領失業金吧。

16樓:1誠實yao守信

這樣做是公司的規定,寫個辭職申請有什麼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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