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T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將公文的構成要素劃分為哪

時間 2021-08-11 17:25:01

1樓:

行政公文的構成要素

(一)眉首部分

1.發文機關標識

發文機關名稱加“檔案”二字組成。

一些特定的公文(例如命令(令)、信函、會議紀要),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成規範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的距離為25mm。上報類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的距離為80mm。

2.發文字號

簡稱文號,也稱公文編號。這是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順序號,一般包括髮文機關代字、發文年份和檔案順序號三項內容。如:***發〔2008〕26號

注意問題:

1、發文字號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度、序號;

2、聯合行文,只標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

3、年度、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

4、年度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

5、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字;

發文字號標註在“發文機關標識” 下空2行,居中排布;上報的公文,可將發文字號標註於”的左下方

3.份數序號

有些檔案,主要是有保密要求的檔案,要按印製份數一一編上順序號。

4.祕密等級

密級標識分“絕密”、“機密”、“祕密”三種。密級標識不是所有公文的必備專案.

5.緊急程度

緊急公文,註明“特急”或“急件”的字樣。

6.簽發人

在上行文中,通常要寫明核准並簽發檔案的機關領導人姓名。只有上行文才有簽發人專案。

(二)主體部分

1.標題

發文機關名稱、發文事由(或稱公文內容)和公文種類(或稱文種名稱)是構成公文標題的三個基本要素。主要有四種形式:

1、發文機關名稱+發文事由+文種名稱

2、事由+文種名稱

3、發文機關名稱+文種名稱

4、文種名稱

2.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是負有公文處理責任的受文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

3.正文

這是一份公文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

正文開頭 主要說明發文的根據、原由和目的。要求開宗明義,開門見山,立片言以居要。說明行文的根據與緣由,通常有三種寫法:引據式、目的式、綜合式。

正文主體 通常有三種結構方式:並列式結構、遞進式結構、連貫式結構。

正文結尾 主要表述發文機關對檔案辦理的要求,或要求執行,或請求批覆,或提出希望,首尾呼應,結束全文。寫作上要求簡潔明快。

(1)通常以公文習慣用語作為尾語。按不同文種恰當使用。“以上意見,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執行”,“當否,請批示”;“特此函告”;“可否,盼復”;“以上通知,請研究執行”,“以上各點,望遵照辦理”。

(2)有些正文結尾,寫成結語段,或強調說明,或提出希望與要求,歸結全文。

(3)也有一些公文,在主體部分已將行文要求作了表述,言盡意止,省略了結尾部分。

4.附件標題

附件是附在主件之後,是對檔案內容起說明和補充作用的文字材料。附件是公文的有機組成部分,有的甚至是表達主要內容的部分

5.公文生效標識

單一發文印章: 聯合行文印章:

6.成文時間 公文發出或生效的日期,原則上應以機關領導人簽發的時間為準。

7.附註 用以寫明在公文的其它部分不便說明的各種事項。

(三)版記部分

1.主題詞

主題詞是標示公文的內容特徵和歸屬類別的關鍵性詞語。

編制主題詞的原則與作法是:

第一,標引時應根據主題詞的涵義由大到小,從內容到形式這樣的次序進行。一份公文一般不超過五個主題詞,而般後一個主題詞必須是表示文種的。

第二,主題詞構成格式是“類別詞”加“類屬詞”。所謂“類別詞”是反映主題內容的類別,所謂“類屬詞”是反映檔案內容和形式(文種)的詞。

第三,標引出的主題詞詞目之前要靠左頂格冠以“主題詞”三個黑體字,加冒號.

第四,動詞儘量不單獨使用,應與相關的片語配成名詞性片語,以“打擊經濟犯罪”為例,不可出現“打擊”、“經濟犯罪”,應為“經濟”、“打擊犯罪”。

2.抄送機關名稱

抄送機關是指同公文所寫事項有關,需要了解公文內容或助完成工作的機關。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一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3.印製說明

是指對檔案印製時間、印製部門、印製份數等的說明.

2樓:水月風情

本標準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祕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行;如需同時標識祕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祕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後面加“檔案”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號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檔案”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著頁顯示正文。

8.1.5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號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 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號右側。發文字號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號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 主體

8.2.1 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 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

×××××”);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序號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 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 公文生效標識

8.2.6.1 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 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 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號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 版記

8.3.1 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 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 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 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的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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