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初雨安湮功
得考察要求你走人的原因。
勞動合同簽了三年,我整上班8個月,公司要求我離職,應該賠償我多少錢??
2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勞動合同簽了三年,我整上班8個月,公司要求我離職,應該賠償我您3個月的工資的。
勞動合同簽了三年,我整上班8個月,公司要求我離職,應該賠償我多少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勞動合同簽了三年,我整上班8個月,公司要求我離職,應該賠償我您3個月的工資的。
第一,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會存在單位沒有給予員工辦理離職證明的情況,在員工進入其他單位時可能會由影響。
第二,如果是員工申請辭職,滿足時間期限了而單位沒有辦理,那麼單位是屬於違法行為,員工是可以以此向勞動部門投訴給單位帶來麻煩的。
第三,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十一年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怎麼賠付?賠付幾個月的工資
3樓:潘達懂發
沒有勞動合同用員工11年需要賠償11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至多不得超過11個月。
沒有勞動合同用員工11年怎麼賠償沒有勞動合同用員工11年需要賠償11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至多不得超過11個月。
沒有勞動合同用員工11年怎麼賠償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同到期後,繼續上班的話公司該給我多少的工資?
4樓:網友
如果你繼續在公司做 被視為按以前合同繼續履行 工資按原合同中的工資標準支付。
5樓:網友
合同到期,如果不續簽,公司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如果不是的話,你現在上班公司要正常支付你報酬,如果公司突然通知你不上班,你有權要求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千帆之外
合同到期是否續簽,公司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一般應支付對應時間的代通知金,即如提前10天通知,那麼支付20天工資的代通知金,完全沒有提前,則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到期不續簽讓你走人的,公司還應按你的工作年限(從2008年開始算,進公司時間晚於2008年的,從進公司時起算),支付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到期不續簽你繼續工作,公司又接受的,公司應按原有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乙個月不籤書面合同的,你可以自第二個月起主張雙倍工資。
你現在最好靜觀其變,如果主動走人則無法要求公司付經濟補償金。
我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讓我走,都多上了10天班了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合同到期,單位和員工沒有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員工到期之後可以直接走,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單位拒絕支付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與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就辭工了,公司需要給我什麼補償嗎
8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勞動合同到期,如果是員工本人不願意續簽,那麼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員工需要簽訂單位不予續簽合同,那麼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如夢水雲間
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願續簽、或因個人原因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的。
10樓:整合了三清
到期了,你辭的職,沒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了,還多做了幾月,直接走人,會給工資嗎?
11樓:淡茶水清
不管合同到不到期,直接走人,一般企業都不會給工資的或是說不會給全工資的;
原因如下:一,企業或是公司,會以各自理由說員工:沒有正常辭職,影響公司各項工作等;
二,如果是直接走人,一般公司會預設是自離,放棄領取工資;
三,直接走人達到一定天數,公司有權辭退此員工;同時工資發放多少由公司或是企業說的算。
不管什麼原因,不建議直接走人;如果想要正常發放工資的,建議走正常流程辭職,不要讓自己在工資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2樓:北京許延慶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超過乙個月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離職,不用提前遞交辭職報告,不籤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法在先,勞動者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了正常發放勞動者工資外,還需要支付補償金。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應當提前通知是否續簽,那麼勞動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沒有交接工作的義務。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勞動者已經不屬於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
勞動者不續簽的,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3樓:龔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網友可以向單位主張工資。
我們公司沒有與我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我已經幹了一年了,現在準備離職,請問我可以拿到雙倍工資的賠償麼
14樓:韓飛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條!
15樓:呂艾
你要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因確定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勞動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權利救濟。
根據勞社部發(2005)12號。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第(1),第(3),第(4)項,由單位提供。
這裡所說的是勞動仲裁庭要求由單位舉證責任倒置。你有入職申請表就可以了,能蒐集其他證據更好。
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要求單位按第82條,支付11個月的2倍工資,要求單位按第47條給你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如果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可以按《社會保險法》要求單位補繳11個月的社會保險。
暑假工沒簽勞動合同,幹了十幾天現在辭職能結工資嗎?
暑期工沒簽勞動合同幹了十幾天,現在辭職能結工資嗎?如果十幾天就辭職,肯定不能給你們結工資,但是你們應該跟老闆好好的商量一下,估計老闆會給你們工資的暑期工沒簽勞動合同幹了十幾天,現在辭職能結工資嗎?如果十幾天就辭職,肯定不能給你們結工資,但是你們應該跟老闆好好的商量一下,估計老闆會給你們工資的。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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