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交的社老隱返會保險單位應給你補全侍飢,在哺乳期後,單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但要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攜枯維給你經濟補償金。
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2樓:劉麗穎
法律分析:不可以。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攜瞎胡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神肆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辯攔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3樓:毛安妮
產假期間猛螞,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產假期間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應順延至產假期滿後終止。
但若職工在產假期間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漏知慶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返握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產假未到期可以辭退員工嗎
4樓:jf追脅
產假未到期不可以辭退員工,這個在《 勞動合同法 》第42條中有明確規定。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是依照《頃前陸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辭退正處於產假期間的女職工悔搭的,那雀頃此時就是合法辭退,也是允許的。 【相關延伸】 問:
產假被辭退怎麼賠償? 答: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 支付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5樓:胡文學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產假期間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應順延至產假期滿後終止。
但漏知慶若職工在產假期間出現《勞動合同法》第返握3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猛螞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6樓:何帆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予以辭退,但是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高伍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橘物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戚派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還有哪些義務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你好,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
哪些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法僅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反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二 合法解除 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即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法定情形
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