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兩年但公司從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現不幹了能

時間 2025-05-06 05:00:12

1樓:網友

沒簽合同的可以向單位追索二吵前含倍工資。

蒐集好各種證悔弊據,來證明你在單位工作兩年,以及你的月工資標準。然後可以到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部門告單位,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並繳公升笑納兩年的社會保險。

2樓:南瓜松

可以,不過你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要以書面形式哦,而且裂脊要做好工作交接。其實根據勞動合同法地14條規定,用仔源賣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你的情況,已經在公司工作兩年,公司雖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但在法律上已經認為公司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除非出現法定或約定的事項,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還想繼續幹,可以通過念逗法律途徑來確認你和公司之間的這種勞動合同。

工作一年了,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3樓:趙軍

工作一年了,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工作一年了,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工作一年了,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監理幹了兩年,浪費了兩年嗎,在公司呆了兩年,感覺浪費了兩年時間,渾渾噩噩的呆了兩年,什麼都沒有學到,想離開,感覺看不到以後的前

雪舞緣蝶 年輕人就是要多學一點東西。人生沒有白走的路,只有沒有走過的路。眼光要看得遠一點,不能只貪圖現在的一點點眼前的利益,而不為以後做打算。沒有人一生下來什麼都會的,都是要慢慢學起來的,因為你不會,所以你更要去學。現在還年輕,工作的時候不能只看工資,不能只看是不是有好吃的好喝的,年輕是資本,浪費了...

原本我在部門工作兩年,現在公司內部調整,將我調往另新部門擔任主管 因為之前沒涉及過,所以也

做主管呀!這是個人發展的好機會,這是個挑戰,老是做一種工作難道不厭煩麼? 龍雲逍雪 肯定做主管啊,學習到新的東西,發展機會更多,除非你還要照顧家庭忙不過來那可以考慮,可能原來工作得心應手,你做起來比較快 你這是升職了吧。為什麼要拒絕呢,你是不適應離開現在的部門,現在的節奏和工作環境嗎。如果你還年輕,...

我在公司工作快到兩年了,想要辭職,這樣做對嗎?求專業的律師或高人指點!!謝謝

1 乙方要辭職需要提前兩個月,違法。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 你可以在遞交辭職報告乙個月之後走人。3 可以,這是你法定的權利。4 另外,就算合同裡面沒有註明要交保險,單位還是應當幫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