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快到兩年了,想要辭職,這樣做對嗎?求專業的律師或高人指點!!謝謝

時間 2022-07-12 06:40:04

1樓:上海l律師

1、乙方要辭職需要提前兩個月,違法。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你可以在遞交辭職報告乙個月之後走人。

3、可以,這是你法定的權利。

4、另外,就算合同裡面沒有註明要交保險,單位還是應當幫你們交社保的,這是它法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只要雙方簽訂了 就有法律效應

1、如果你想辭職,那就建議你在合同到期後再離職。

2、如果合同裡沒註明交保險,那公司沒給你交保險,你也說不著人家公司什麼,因為當初為什麼不仔細看合同呢?

3、建議你和公司方面協商保險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協商解決的好。

請問孔律師:從企業辭職,報告經法人代表簽字同意,是否可得到幾年工作的勞動補償?

4樓:法邦網專家

如果自己辭職,則沒有,如果是企業要你辭職,則按照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補償。

辭職後公司簽訂兩年內不得從事本行業工作,合法嗎? 15

5樓:墨汁諾

一、具有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如果用人單位有約定競業限制的話,離職後二年內不能從事同行業的,但是用人單位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二、《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6樓:笑看人生

人家培養了你,肯定有費用,人把你養大了你去贍養不是羊大你的人,良心會安嗎?

7樓:

首先,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公司只能規定離職後,不能外漏其內在資料,但不能限制工作人員再從事本行業。

8樓:從眾法搜魏律師

這是限制勞動者就業的,顯然是不合法的,單位只能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但不能限制勞動者的就業範圍

9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競業禁止條款,但是應當按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具有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我在一企業連續工作快20年了,現自己辭職公司應當給補償嗎?(公司無過錯)謝謝! 10

10樓:

用人單位在無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如果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1樓:老稻秧

公司無過錯的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員工主動辭職有以下幾種情況,企業是需要賠償的。

1、企業有違反雙方勞動合同的過失行為,對員工造成傷害,(例如:企業在員工入職一月之後仍不給員工辦理社保關係的,員工有權提出辭職並要求企業支付賠償)

2、企業和員工協商一致,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企業也應當支付應該支付的補償金。

3、員工因為在企業工作過程中造成個人傷害(例如工傷)不得不辭職,企業需要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二、員工自動辭職,企業在以下情況下不需支付補償金。

1、企業無法定過失行為,員工個人員工提出辭職,企業無需支付員工補償金。

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員工提出辭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

工作兩年了,現在辭職考研可行不,我已經畢業兩年,工作兩年,很想辭職考研

不可行,再辭職重新開始學校生活是不明智的,你現在在銀行上班本身待遇就很好,一般銀行工作的人要提公升自己的學歷,選擇業餘時間讀個mba的人很多,工作還是原來的工作不影響的,我周圍認識的基本選的就是這麼條路。讀出來學歷上個檔次,未來對工作上的公升職有好處的。就是不贊成你裸辭全職去讀個研究生,讀出來還得重...

我辭職在家已經快兩年了,現在我想重新去工作,哪怕是去餐廳做服務員,但是我有心理障礙

每個人都不可能一帆風順,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有的人可以正確對待,有的人則不行,長此以往,很容易形成心理障礙,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脅。那麼,如何克服心理障礙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心理障礙是心理活動中出現的輕度創傷,是在特定情境和特定時段由不良刺激引起的心理異常現象...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五年了,打算今年八月辭職,我有權休今天年假?如

可以按出勤比例休假,不能休單位按天支付300 的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 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 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