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公司做滿5年還不籤長期合同公司違法了嗎

時間 2022-12-15 23:40:06

1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不違法。長期合同即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乙個公司做滿5年還不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做滿十年才能簽訂。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

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的;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合同狀態超過一年。

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徵。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或者工齡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同一公司工作七年,公司不簽長期合同違法嗎

2樓:律師為你支招

還不違法。工作十年以上或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經勞動者提出,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樓:勤勞的老克

違法,您可以要求籤長期勞動合同。

在企業工作了5年,企業沒跟我籤勞動合同,企業是否違法

4樓:李亞東律師

在企業工作了五年,企業沒簽勞動合同,企業是違法的,公司沒有跟勞動者簽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分析

建立勞動關係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並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前勞動者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簽勞動合同。

如果沒過仲裁時效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支付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無雨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之久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從第二年起就已經視作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應該第二年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未簽訂的,從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資向勞動者補償。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勤學人的店鋪

肯定違法,但因為超過一年已經構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同一家公司工作10年滿了公司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違法,可以要求用工單位支付幹部工資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第82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違法嗎

8樓:華律網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該續簽: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在其他情況下,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壹人事平台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所以即便是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還繼續工作未必就能生成預設合同。

以下情形,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初次衽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hr一忙起來,可能會忘記每一位員工的續簽時間,一旦超過,本來可以挽留的同事可能會心生勸退之意,本來不予續簽的同事,就可以用實際工作超過勞動合同簽訂時間來作為證據留下來。為了避免這樣尷尬的情況發生,您可以使用我們的產品,設定每位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提醒,穩穩地把握住日常人事工作事項,細緻無差錯~

法律有無規定在一家公司做多少年就不需要在簽合同了?

10樓:深海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乙個公司連續簽訂勞動合同不得超過兩次。

11樓:3琅嬛

縱觀我國相關法律並無此規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滿一定年限後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合同本身還是要簽訂的。

13樓:田頭觀察

都需要籤,10年以上科簽無固定期合同。

1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應該簽訂合同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樣的規定。超過一年都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己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多少年最好都得簽合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還是需要簽訂的。

在公司工作十年多了,公司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是每年簽訂了乙份一年的合同,合法嗎?

18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沒有按規定簽訂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19樓:在崇武古城跑步的大雁

俺算合法,因為公司你就算你工作多少年,人家是每個公司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說他的勞動合同就是按一年而不是按,平常只要它是在法律邊緣啊,允許的情況下簽訂就不算違法,所以說還是合法的。

20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應該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但是這也是一種法律手段。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種合同對公司有利,對於你沒有多少好處。如果發生什麼意外了,公司也管但是賠償的話,弄不了多少,按合同辦事。

22樓:雲又藍

在公司工作作十午多了,公司不籤元固定期期限合同,而是每每年簽訂了乙份一年的同,合法嗎?

在公司工作已經15年了,還沒有籤長期合同,這是啥情況

固定和長期合同意思相近,但也沒多大意思,現在企業能做多久主要看經營,發展如何,員工能進能出,是很自由的。但必須進去就得與企業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條款寫清楚,主要為了保障自己在企業的合法權利,如社保等各項保險待遇。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可以籤長期合同。拓展資料 中華人...

我在一家公司沒有做滿一年也沒有簽合同,請問我辭工能向公司要多少錢

入職乙個月後沒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內雙倍工資賠償 一共11個月。沒有繳納保險的,要求補繳保險。你好,你們單位應該支付你兩倍的工資。依據如下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工作了5年,公司沒有跟我簽合同,...

在公司工作8年未籤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開公司,公司應如何補償

若你是自己要求辭職,可以要求 第一,從參加工作時開始計算雙倍工資,獎金也屬於工資.第二,要求單位向社會保險機構補繳保險.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勞動關係證明。保險可以要求補交的,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對你是有利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後,如果沒有簽合同的,應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