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三年籤一次合同,如果在此期間我被公司辭退,按照勞動法要求公司應該補償我幾個月的工資

時間 2021-10-27 22:39:30

1樓:問法網姜律師

從你入職開始計算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將你辭退,要支付賠償的。

2樓:物業新視野

1、如果勞動職工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以辭退職工,但需要提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2、辭退員工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例如工作兩年半,實際應補償你三個月的工資。

答案補充:是的,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如果你已工作三年就補償三個月。

3樓:

按勞動法每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未簽訂正式合同,在職已滿一年零三個月,現被辭退,公司是否觸犯新勞動法,員工能否獲得經濟補償?

4樓:

廣東胡律師:

1、公司辭退你是否觸犯新勞動要看你被辭退的原因,如果你沒有違反法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員,就是違法的,應要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工作時間是1年3個月,也就是說經濟補償金是1個半月工資;

2、你只要舉出下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初步證據,剩下的就需要根據上面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援勞動關係存在:

(一)工資支付憑證(如果是通過銀行卡,可以作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只有意外險,你可以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4、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錯誤,按《勞動法》應該是: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

5樓:上海楊律師

1、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2、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職已滿一年零三個月,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不能隨意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申請仲裁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如果你不想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因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即3個月的工資。

網上不可能講得太細,如果需要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諮詢。

6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是否觸犯新勞動法”:當然是,具體說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依據是:

第(1)《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員工能否獲得經濟補償?”:當然可以。你可以向單位提出的要求有:

(1)從2023年1月1日起超過一年的,視為單位已經與你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沒有法定情形(嚴重違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單位就不得無幫解除與你的合同。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注:雖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23年9月18日才實施,但此條內容與2023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沒有區別,只是更集中,如果仲裁或應訴時可以引用此法條、也可以引用《勞動合同法》相關法條。)

(2)如果單位在沒有以上規定的情形下解除與你的合同:你一是可以選擇不接受解除合同、請求繼續履行原合同,單位不同意繼續履行原合同的,你可以提起勞動;二是如果你也不想在那兒幹了,可以接受解除合同、但向單位索要雙倍經濟補償金。

依據是:

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②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你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三個月補償半個月工資,雙倍就是三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見《勞動合同法》第47條。

(3)你可以向單位索要自2023年1月入職後工作滿一個月起至解除合同時的每月雙倍工資。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此外: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交補社保、或是拖欠工資或加班費:你還可以要求補交社保、補齊加班費和工資並要求單位支付所拖欠工資和加班費25%的賠償金。

3、以上要求:可以在收集好證據後先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4、關於你所說的需要的證據:包括你是單位員工的證據、工作時間長短的證據、加班時間的證據等。可以是上崗證,也可以是入職時填寫的登記表、工資條或工資卡、工作服、考勤表、工友證明等,甚至是你與老闆之間有對話錄音或簡訊也可以作為證據。

補充:1、意外險是商業保險,與社保無關。所以:你可以要求補交社保(社保是指五險一金,主要是工傷險、失業險、養老保險等)。

2、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平時加班,應給150%工資;雙休日加班如果給補休的不能再要加班工資、如果沒有補休的,應給200%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應給300%工資,不管加班後是否給補休。

7樓:柏律師

1.已經違反勞動合同法

2.理論上可以得到補償,但難度較大!並且訴訟是一個很專業的法律程式,而且對出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較高,因此不是幾句話能說清的,最好找一個委託**人,否則

1.佔用自己的時間

2.由於不瞭解仲裁和訴訟規則勝負不一定

3.賠償數額一般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勞動爭議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賠償款後再支付**費!

8樓:匿名使用者

1.觸犯

2.能獲得經濟補償。

3.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4.你可以要求社保補繳或補償。

5.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凡是能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的所有東西都叫證據。

祝你好運。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這個公司肯定已經違法了。

你要有在公司上班的各種證據,比如發工資的銀行賬單記錄、公司給你開具的委託書、各種有公司領導和你一起簽字的單據、工號牌(卡)、入職通知書等等。不要叫在職的同事給你證明你在這個公司上班,因為同事些要報自己的飯碗。

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法庭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的要求方面——:

1、要求該公司補發你一年多的社保及銀行利息;

2、要求該公司再發放14個月的工資(因為你在職時間是15個月)及銀行利息;

3、要求該公司給你出具離職證明(以備你找工作需要);

4、如果還有工資沒有發完的,要求及時發放工資及利息。

5、要求該公司支付你的訴訟費用和其他的誤工費等。

上面的幾點要求,都在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裡面有的。

你去訴訟時,仲裁庭要叫你出具你在該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你要參照樣本寫一份起訴書,並提前預支訴訟費。

希望你好運,並打到這個不良的企業。

10樓:劉大來律師

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你和公司已經形成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無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是你要證據你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以及你來到公司的時間。

然後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維護你應得的權益。

同事證明、工作證、考勤卡、服裝、工資卡等等,凡是和該公司有關的都可以。

11樓:

可以得到經濟補償,應該補償一個半月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合同,應該是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辭退,應該支付雙倍的罰金

12樓:馬津飛

你要有在公司上班的各種證據,比如發工資的銀行賬單記錄、公司給你開具的委託書、各種有公司領導和你一起簽字的單據、工號牌(卡)、入職通知書等等。不要叫在職的同事給你證明你在這個公司上班,因為同事些要報自己的飯碗。

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法庭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的要求方面——:

1、要求該公司補發你一年多的社保及銀行利息;

2、要求該公司再發放14個月的工資(因為你在職時間是15個月)及銀行利息;

3、要求該公司給你出具離職證明(以備你找工作需要);

4、如果還有工資沒有發完的,要求及時發放工資及利息。

5、要求該公司支付你的訴訟費用和其他的誤工費等。

上面的幾點要求,都在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裡面有的。

你去訴訟時,仲裁庭要叫你出具你在該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你要參照樣本寫一份起訴書,並提前預支訴訟費。

這哥們說的對,另外你先要知道。勞動法司法解釋中像你這種情況應被視為已簽訂無限期合同,這是你起訴的先決條件,最好找到你最早上班的時間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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