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月初三夜
根據《勞動歷帆合同法》規定:
1、勞動者根據以下情況,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伍嫌;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腔爛手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根據勞動者表現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花舞蝶雙飛
你好,參考《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有關規定。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規定
3樓:浩海希彤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 建立勞動關係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是怎樣的?
4樓:解村薯農家粉條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用提前乙個月通知和支付經濟補償金。(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先通知工會,並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或是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需要按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4)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5)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但以下情形用人單位不得按著以上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
5樓:唐玉娟
1)即時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2)預告解除。
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3)裁員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看到這裡,相信你也瞭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因此在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候,一定要符合相關的約定情形或者法定情形,不然這解除情形就是違法的,好了以上就是違規解襲棗除勞動合同會怎樣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純禪攜。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做伏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有哪些?
6樓:生愁
依據《 勞動合同螞讓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液團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 非因工負傷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悶埋局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要求履行合同。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況下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樓:洪波
勞動者在 工傷醫療期 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 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參照《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 非因工負傷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戚派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高伍賀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法僅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反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二 合法解除 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即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法定情形
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
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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