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送回去?

時間 2023-05-29 10:33:05

1樓:楊八隻

我認為像這種情況完全不必送回去,這也是父親的乙份心意,和嫂子也沒有什麼關係,為了大家的關係,收下是最合適的。

2樓:丟丟家小寶寶

不用,你可以買些別的東西專門看看哥嫂他們,兄弟之間也要經常走動溝通才會更好。老人和兄弟有矛盾你要做和事佬,不要火上澆油一家人湊一起就是緣分,互相理解互相幫助關心才行,不要因為雞毛蒜皮的事就沒完沒了,親情最重要,多讓一步都退一步就會很和美。

3樓:網友

該不該送回去?那是做晚輩對老人的乙份孝心既然買了。那就要享用唄。收下是最合適的。不要送回。免得有不好的想法。

4樓:無言最愛棒棒糖

只是一些水果,而且是父親給的,沒有必要送回去,那也是父親的一番心意了,這和嫂子也沒有多大關係,只是水果,關係再僵也是親戚,沒關係的不用送回去。

5樓:之平卉

這個沒事的,只是些水果罷了,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你爸給你就拿著唄,不要想太多,平時大家又不常見面。和嫂子關係一般就可以了。

6樓:答陽

這個不應該送回去。如果你要送回去反而不好。有機會再買點兒別的東西送給他們,這樣更好。

7樓:神脈劉

你這些不應該送回去!

你想和家人處好關係,該滿的滿。該做好的去做,才會好。

8樓:嗯嗯

可以送給哥哥嫂嫂啊!只給爸爸他們,不給哥哥嫂嫂,還是住一起的,好尷尬啊!

9樓:你相甜

為了緩和關係可以送回去。

10樓:網友

如果你爸和你嫂子一定有乙個人不高興,那還是讓你嫂子不高興吧。

11樓:悅悅

不該送回去,你先看。

12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是你爸給的,別管你嫂子。

13樓:大妮子在農村

前幾天買了些水果給我爸他們吃。

14樓:

前幾天買了些水果給我爸他們吃。我們都在外面。

15樓:星含桃

請問是什麼應該送回去?

送出去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

16樓:紅豆愛阿翁

親,你好。

既然東西已經送出去了,就不能隨便要回來,否則會被別人當作笑話。同時,你自己的誠信度也就大打折扣了。

17樓:726526大家

肯定不行,做人要有信譽。

18樓:殺殺生丸

不能,除非別人自己還你。

送出去的東西要回來合法嗎

19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贈送的東西在法律上是可以要回的。在贈與財產被轉移之前,除依法不得撤銷的贈與以外,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並且在受贈人具有嚴重侵害贈與人合法權益等情形時,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贈與。

但是贈與人的撤銷權,需要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送出去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

20樓:娛樂導師小傑

您好,這得看是什麼禮物,如果很貴重是可以要回的。

提問。對方在我強烈告知不可能在一起的情況下使用**買東西。

給我。您好,是可以要回來的呢,但是如果您不願意也是可以的。

提問。那從法律角度看呢。

主要我也沒有和對方約定在一起。

而且是明確告知不需要,不可能在一起。

法律角度的話,這是屬於贈品對方是沒有理由要回的。

提問。但是快遞不是我本人簽收,有些找不到。我也是他跟我說才知曉。

那這都不算贈品呢,您都沒拿到,怎麼能算贈品,禮物。

親,我的幫助到您了嗎,如果對您有幫助的話,請您動一動小手給我乙個贊哦,謝謝您!您的贊將是我前進的動力!所以勞煩您用小手給我點個五星哦~

送出去的東西能不能要回來?

21樓:**控丶

有點風度,既然送出去了。。。我想你也不好意識要了吧]

22樓:惠玓襛罺漀僎

這個問題應該可以要啊!我都是很直,依自己的性子,反正不要自己受傷就好了,要珍惜自己]

23樓:手機使用者

要回來的是東西,失去的是名聲]

24樓:猴乒埠

送出去的東西,還能不能要回來? 昨天中午,我第一次在午託部哭。我的好朋友陳陳幾天前送我的乙個小禮物,她突然說要要回去。

我不給她。送給我了,就是我的了,怎麼能要回去呢,即使向我要也得是我送給她。可是,她就是非要要,而且還說,要是不「還」她,她就說我是「搶」她的。

說著還哭了起來。午託部老師一看她哭,就要求我把那個禮物交給老師。我一下子哭了。

我生氣,我委屈,我無法解決和老師之間的不愉快,因為他們是強權的大人,昔日的好朋友居然說我搶她東西! 回到家,先給媽媽說,媽媽給我講了幼兒園時發生在小朋友和老師之間的事情:乙個小朋友早上去幼兒園給楚老師一顆糖,放學時說,楚老師,早上給您的那顆糖還給我。

楚老師當著家長的面笑:您家小子給我一顆糖,我虧得忙的忘了吃,要是吃掉了,現在還不了您兒子糖那該多丟人吶,大人吃小孩兒糖,惹得您家小子不高興。大夥兒都在笑。

我們楚老師那個班出來的孩子都知道這件事,明白送出去的是不能再要回來,如果要要,一定是先說明情況,請求對方能不能還,如果不能還就不能再說什麼了。 但,陳陳不知道。 可,午託部老師,為了愛哭的孩子,毀掉這種通用的規則,也是不妥當的。

媽媽又給孩子編了幾個動物間的小童話,我聽高興了,媽媽說每個人的想法是不同的。

我該不該回去?我該不該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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