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買房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時間 2022-12-17 06:15:06

1樓:匿名使用者

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5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樓:用心幫助他人

房屋產權 70 年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但是否需要繳納續期費用或者是否應該減免續期費用,還需要國家出台相關政策法規。

國家之所以在房屋續期上還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是因為如今產權到期的房子也比較少。按70年產權計算,大約是上個世紀50年代建的房子,那個時候建小區房的還較少,多數都是自建房。而自建房目前還沒有明確標註使用產權,暫時還不需要擔心房屋到期的問題。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我國的房屋建築產權有分70年和40年。一般來說,我們購買的小區房產權都是70年的,小區房沒有商用性質,只有居住性質。而產權40年的房子一般都是公寓型較多,公寓型房子可用作商用也可用作居住。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資訊: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 70 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3樓:蔣雨軒學姐

七十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無需任何前置條件。

所謂的「房產證」是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張證件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的,只有一張《房地產權證》;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兩證分開的,那麼在辦理購房提取時,就必須同時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者一般被稱為「土地證」,前者是我們一般說的房產證。

2023年3月頒布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就算房屋產權年限70年已經到期,業主們仍然可以繼續居住。而2023年通過,2023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進一步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約」,而續約後要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申請續約也沒通過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房屋的所有權永遠都是屬於購買人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房屋產權到期之後房子毋庸置疑還是屬於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處在於,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動產登記將是推進房地產稅法的重要前提。

房產證一般是七十年期限,如果到期了怎麼辦?

4樓:戶宜修

根據國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為兩種情況: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要**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年產權是:所謂的普通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的是國有制,企業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國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屋只要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

也就是說,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2.房屋70年產權如何計算:

房屋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起就開始計算了,一般情況下,從開發商拿地到買家將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兩到三年左右的時間,而這也就從另一方面表明,買家在房屋拿到手前產權就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縮水。

舉例說明:如果開發商在2023年購買到土地使用權,那麼即便你是從2023年開始交房入住的,但購買者的房屋產權可持續到:2006+70=2023年。

5樓:用心感悟回答老師

根據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而是住宅類所在土地使用期限為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2023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拓展資料:

2023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乙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6樓:情感垃圾桶

是地皮到期,因為地皮是國家的,房產商只是購買了70年的地皮使用權,如果你買了房子後,過了七十年,房子還是你的,但是你要給國家交地皮使用權的錢。懂了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的期限一般為70年,如果到期了之後可以申請延期,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即可。

8樓:搜狐焦點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也就是說產權到期後,房子依舊屬於個人,業主補繳土地出讓金,房屋產權還能繼續使用;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並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一般情況下,70年產權到期後大多數人都會採用補繳土地出讓金。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那些簡直就是自己在嚇自己,房產證即使是70年到期了,國家是不會收回土地的,只是需要你叫土地租金,而且繳的也不多,一繳就是管十年,還有現在很多房子,還沒到30年就拆了,你太杞人憂天了哈。。。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有可能的是再補交土地出讓金,要根據哪時候的政策來說話,現在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政策,最早的商品房也還沒有到年限。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現有規定是到期後再續土地費後可繼續使用,便具體的怎麼操作還沒有出來,只能到時再看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交錢換新證繼續使用權70年,每一代人坑一筆。

13樓:天下有心人

到期只要歸公國家配經濟實惠房,到時國家多建經濟科學房。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動續期。

15樓:姜超律師

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七十年產權到期也就是土地使用權到期,法律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係的法律表現形式。產權是指合法財產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表現為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調功能。

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係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範商品經濟中財產關係,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執行的法權工具。

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乙個整體,房屋在發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在具體的房地產專案銷售中,開發商擁有房屋、車庫等的產權並獨立**,但屬於小區綠地等部分的公建,對購房而言,就不具備產權的概念。

這種財產權是所有權部分權能與所有人發生分離的基礎上產生的,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財產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買房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6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17樓:大川說樓市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屬於誰?國家?自己?還是開發商?

18樓:暢曄曄劍弼

你好,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該怎麼辦?

19樓:搜狐焦點

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四十年產權到期怎麼辦,40年商用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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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產權到期後,公寓5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續簽土地。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 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 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公寓到期後可以自...

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產權40年到期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 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