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退房不拿走物品怎么處理,承租人退房不拿走物品怎麼處理?

時間 2022-10-28 09:25:09

1樓:張珂律師

承租人退房不拿走物品,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按照雙方的約定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者達到約定的狀態。

法律分析這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介入鎖門面的。如果房東有能力自己收回房屋,可自己收回,但要注意控制好對方在屋內的物品,並收集相關證據。如果自己不能收回,就到法院起訴,要求騰房並賠償占房損失了。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後仍然要求繼續承租該出租房並且拒不搬離該房屋,出租人卻已經準備將房屋挪作他用不再出租時,要看租賃合同是否對續租問題進行了相關約定。如果合同有約定,則遵從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則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該房屋的權利。如果出租人將該房屋另作他用,不再進行出租的話,出租人有權要求與承租人終止房屋租賃關係,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搬離該出租房,並且按照雙方的約定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者達到約定的狀態。

如果承租人拒不搬離該房,則出租人可以先與之協商;協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並支付逾期返還房屋階段的房屋使用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2樓:阿嶼

像這種情況只要承租人租住的日期沒有到是不可以私自處理掉他人的物品的,這是違法行為,要是到號了的情況下你可以通知他的,如果還未能及時清理,你可一到當地社群和派出所報備一下,他們會通知他在有限時間內來取的之後可以把這些東西寄存起來等其來取。

3樓:浮耘志

建議打**找本人來拿走,如果你找下到人你找個箱子裝著,建議在收拾清點時有個旁人在場,做個證並且錄影,主要是怕承租人返回說有貴重物品,你弄丟了叫你賠償,那時你是百口難辨,所以建議你做好清點,並且記錄,在原位置拍照留存後放入你準備的箱子中,收拾完後將清單放乙份在箱子裡,並且封口貼膠。如果能找到本人,並且他表示物品不要了,那就直接扔了吧。

4樓:牧鴻志

承租人退房不拿走物品怎麼處理?這個你要跟承租人協商,你問他的東西還要不要? 他說不要了,你就把東西給他處理了,就完事兒了。

如果你跟他聯絡,他還不把東西拿走,你就給他一段時間,你說你在這段時間把東西給我騰退乾淨,你要是不騰退乾淨,我還是給你處理掉。

5樓:犁秋梵悌

他拖幾天就按照房租**收費,和他說清楚,他就不會拖了

6樓:小朝說社保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位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樓:元寶

對於這種情況下因為合同到期,你可以給派出所打**,把房間裡面的物品進行乙個備案,就可以把房間裡面東西全部拿出來,做乙個統一收集的

8樓:

應該繼續收取他的房租!

房租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走屋內的遺留物品如何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講的問題有點混亂,既然是轉租,那應該是次承租人在住你的房子,你後面說承租人敗訴拒不搬出,你指的是次承租人不肯搬出嗎

房屋在未經出租方同意的情況下轉租他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你指的訴訟是解除合同的訴訟吧

1,承租人有條件搬出,而到期後拒不搬出,出租人可以要求他騰房。拒不搬出的,出租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要求其承擔租期屆滿後的租金及違約金。2,不經過強制執行,對屋內物品可以進行提存.

提存的程式到當地公證處諮詢

承租人一直不搬房間物品怎樣處理?

10樓:郎鹹

1全部合同上應該寫著呢吧,從退租之後多長時間物品不搬走房東有權處理。如果沒有退租給你錢了,就給人家放著。

11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下通知,逾期給處理掉,是垃圾丟,:不是垃圾可別丟,比如把馬雲給的欠條丟了……

租戶拒不搬出能把他的物品強行搬出嗎?

12樓:樂觀的

不可以,即便租客拒不搬出既屬於違約行為,又屬於侵權行為,你仍然不可以強制處置他的財物。

房主若自行開鎖進入該房屋,將對方所以行李強行搬出收回房屋,會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存在非法入侵住宅的情形。如果造成財物損害、人員損傷的情況,還會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若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房主應採取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1、溝通協商。

房主可以先試著與租戶進行溝通協商,明確對方惡意佔屋的目的。若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此事,將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法院提起訴訟。

租戶拒不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房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租戶搬離房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房主可以要求租戶恢復原狀。租戶因未履行歸還房屋的義務,還應向房主支付占用房屋期間相應的房屋占有使用費,若給房主造成的損失,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

租戶到期仍不搬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其搬遷。

租客不交房租,又不肯把東西搬走,房東應該怎麼辦?

13樓:華律網

租房市場日漸火爆,但房東們也經常憂慮一件事情,就是房子租出去,租金收不到該怎麼辦?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採用法律手段維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這裡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出租人經要求後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如果是經合理期限後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房東採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到承租人,否則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構成了違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違約金。另外,根據合同意思自治原則,雙方可以在訂立合同時自由創設權利義務,以及對違約責任作出規定。

因此,如果擔心承租人日後不交房租,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可以對違約的處理方式作出約定,包括解除合同、違約金的計算、甚至包括一些停水、停電措施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14樓:大寶與瑩寶

在第三人見證下開啟門鎖,將租客物品放置一處或搬離房屋後存管。等租客返回結算有關費用後再將其物品返還。

1、你們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沒有約定前述問題的,則房東可依留置權處理。即在第三人見證下開啟門鎖,將租客物品放置一處或搬離房屋後存管。等租客返回結算有關費用後再將其物品返還。

2、如果是惡意欠租,則可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權利,按照新的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計三個月未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發生拖欠租金三個月,你須履行催告的義務,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後可解除租賃合同。關於損失部分,因承租人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租賃房屋閒置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3、當然,新的規定對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權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如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糾正或恢復原狀的;另外,經營用房承租人累計六個月未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在乙個月內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必要時可以報警,但因涉及民事糾紛問題,所以最好請執法機關介入,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

15樓:一零啞劇

1.協商:我們可以跟租客好好協商,了解下租客不交房租的原因,或許是有什麼別的原難言之隱,如果是遇到難事了,也是可以讓租客晚點交房租的,畢竟乙個好房東還是口碑很重要的

2.勸解:如果是租客故意不繳納房租,而且也不願意搬走,房東也可以找到租客,說服租客繳納房租,或者搬出去,這樣對大家彼此雙方都好

3.將租客趕走:如果租客執意不聽勸,並且也不搬走的話,房東可以換掉租客租住房間的鑰匙,但是不能扔掉租客的東西,可以要求租客自己來整理搬離,如果租客執意不搬走,可以不用給租客鑰匙

16樓:嶽輝律師

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構成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房東可以據此解除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17樓:姜德金

房東,可以直接跟他交涉,如果實在不行,可以給他東西啊搞在外邊或者走廊

18樓:仇芮歡

租客不交房租,可以採取一切安全的方法,停電,停水之類的,必要時可報警

19樓:大蟲律師

請公證部門進行公證這些物品;

通知對方限期間搬走,不搬走的,公證後可以寄存在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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