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說明了什麼

時間 2022-08-14 19:05:0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可以分步驟進行解釋。

首先來看,這個問題是對什麼進行發問,對了,是「人的本質」。那麼我們就來分析一下,「人的本質」意味著什麼。當我們說道「本質」,什麼又是「本質」呢?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本質是這樣一種東西,當某物具有某種本質a的時候,我們可以說「某物是a」,比如,我們說「蘋果是水果」、「桃子是水果」、「橘子是水果」等等,也就是說,有某種屬性可以稱為「水果性」,而蘋果、桃子、橘子等東西都具有這種「水果性」,因此,它們可以稱之為「水果」。由此看來,本質是一種事物所具有的「屬性」,而且,這種屬性不僅存在於某乙個事物上,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批具有一定數量的事物共同分有的東西,「分有」這種說法來自柏拉圖,在柏拉圖看來,事物共同具有的屬性稱之為「理念」,具體事物分擔了「理念」才能稱為某種事物,理念是完美不變的而具體事物是不完美的易變化的。柏拉圖的這種理念與具體事物的分化對後來的西方哲學、科學等文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即人的認識不能著眼於變動不居的具體事物即現象上,而是應該跳過現象去發現其背後的不變的「理念」,亦可以稱之為「本質」。

自然科學尋求客觀規律,哲學尋求終極真理,宗教尋求上帝,實際上都是在這種理念和具體事物的二元對立基礎上的思維方式。

當我們弄清了「本質」的意義以後,就可以繼續思考,人的本質為何?上面提到,「本質」是許多事物共同具有的屬性,那麼,人的本質也就意味著一種所有人都分擔的某種「屬性」。對於「人是什麼」,生物學的回答或許是一種最經典的答案,即人是一種動物,是的,生物學發現了人的進化過程,人不過是某種直立猿猴的子孫;同樣,生理學、化學、醫學等等也揭示了人作為動物的某種特徵,即人是由細小的基本粒子、由基本粒子再到細胞、由細胞再到器官、由器官再到組織、由組織再到人體等等一系列組合過程的產物。

但是進一步思考的話我們可以繼續發問,人的本質就是取決於這種解釋麼?因為,如果從物理學、生物學、化學的角度解釋人,從某種意義上說,和用這些理論來解釋一朵蘑菇,沒有多大的區別,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把蘑菇和人混為一談,儘管蘑菇和人共用著相同的基本粒子、基本定律。因為,「本質」在定義某種事物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將這種事物同其他事物分割開來,它即是某種共同性,也是某種獨特性,在規定相似性的同時,也規定了某種非相似性。

因此,我們在規定人的本質這一問題的時候,即是在規定「人之為人為何」,同時也是在規定「人之於它物有何異同」。

2樓:快樂無限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意味著:社會屬性是人的本質屬性。

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馬克思對此論斷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

而在「一切社會關係總和」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生產關係,而生產關係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則是所有制.這樣,馬克思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所有制即生產關係決定人的本質.

馬克思認為:人是「利己」、還是「利他」是由所有制決定的.在批判亞當.

斯密《國富論》中的分工產生的原因「是利己心的緣故」時,馬克思說「利己心是乙個社會的、歷史的範疇,它隨著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這顯然違背現代生物學的基因自私原理.

希望能幫到你!

3樓:西華英語講堂

個人理解:所有的社會關係都是因為人而產生的,以人為中心向各個方向互動連線。所以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 至於人的本質這個問題 我沒法回答啦 哲學界都在討論的問題

4樓:鄭忠耀

說明人具有社會性,人不能脫離社會關係而存在,即人必須在社會關係中才能體現人的本質,從而表現為乙個人的存在。

5樓:蘇南百曉生

人不是乙個獨立體,是基於一切社會關係而存在的。世間萬物都是相互依存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是乙個整體, 人是最主要的元素!!!

7樓:帳號已登出

人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性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對嗎

8樓:

對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而在「一切社會關係總和」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生產關係,而生產關係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則是所有制。這樣,馬克思最終得出的結論是:

所有制即生產關係決定人的本質。

馬克思認為:人是「利己」、還是「利他」是由所有制決定的。在批判亞當.

斯密《國富論》中的分工產生的原因「是利己心的緣故」時,馬克思說「利己心是乙個社會的、歷史的範疇,它隨著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這顯然違背現代生物學的基因自私原理。

按馬的邏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公或私)決定了生產關係的性質,生產關係的性質決定了社會關係的性質(公或私),從而決定了人的本質(公或私)。原始社會是公有制,所以,生活在原始社會的人是沒私心的。當原始社會解體私有制產生後,人們才有了利己心,才有損人利己的事情發生。

馬克思認為先有私有制,後有私心和私利的追求,進而導致紛爭和破壞,所以,「私有制是萬惡之源」。恩格斯在研究摩爾根的《古代社會》時說:是利己心瓦解了原始公有制,而不是馬克思所說的「私有制帶來了利己心」。

9樓:蘇幹孟暢然

如果按照第六意識分辨的這個「我」去看,挺有道理的,如果按宗教看,也不僅僅如此。好像本身這句話就是老馬說的,放在一定條件下,我腳著挺有道理的。

10樓:霍妙弓智美

這一觀點是正確的,人與動物一樣,也有動物屬性,但人與動物能夠區分開來的特殊性,都是在社會性中表現出來的,如語言、思維、文化創造活動,社會經濟、政治關係等。

11樓:天邊尋夢

這等於什麼的沒說,沒有人出現的時候沒有這種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猿和其它動物沒有社會關係的總和?地球上出現了人的時候,也就有了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是說的什麼啊?

12樓:岸裡何以顧

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馬克思對此論斷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

而在「一切社會關係總和」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生產關係,而生產關係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則是所有制。這樣,馬克思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所有制即生產關係決定人的本質。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意味著什麼

13樓:快樂無限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意味著:社會屬性是人的本質屬性。

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馬克思對此論斷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

而在「一切社會關係總和」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生產關係,而生產關係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則是所有制.這樣,馬克思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所有制即生產關係決定人的本質.

馬克思認為:人是「利己」、還是「利他」是由所有制決定的.在批判亞當.

斯密《國富論》中的分工產生的原因「是利己心的緣故」時,馬克思說「利己心是乙個社會的、歷史的範疇,它隨著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這顯然違背現代生物學的基因自私原理.

希望能幫到你!

14樓:沐雨蕭蕭

「人的本

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意味著什麼?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是對人的理解問題上的實體主義思維方式的超越,它要求從人與他人的「主體間」關係中來規定和理解人,也即是說,它要求從「關係」而不是從「實體」出發對人的現實存在進行規定,具體的、歷史性的社會關係將融解和揚棄人的「普遍本質」,也將融解和揚棄孤立「自我」的實體化,同時又試圖把人的「個性」與「普遍性」內在統一起來,實現對人的具體的、歷史的理解。

如何理解"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15樓:可愛的康康哥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是馬克思主義的乙個著名命題。 意思是人基於某種需要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在所從事的實踐活動過程中不斷生成的歷史存在物,即為我的、自覺的、社會性的實踐活動過程中的生成物。

馬克思這個命題出自《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六條:

「費爾巴哈把宗教的本質歸結於人的本質。但是,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費爾巴哈沒有對這種現實的本質進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開歷史的程序,把宗教感情固定為獨立的東西,並假定有一種抽象的——孤立的——人的個體;(2)因此,本質只能被理解為『類』,理解為一種內在的、無聲的、把許多個人自然地聯絡起來的普遍性。」

從思想史上看,對人的本質的定義往往涉及人的自然性、精神性、社會性三個方面。在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中,舊唯物主義思想家往往用自然性來定義人的本質(如費爾巴哈、畢希納、福格特、斯賓諾莎),唯心主義思想家往往用精神性來定義人的本質(如蒲魯東、笛卡兒、康德、黑格爾)。

儘管這些思想家也強調了人的社會性(如亞里斯多德就認為人是「社會的動物」),但他們卻只是從脫離物質資料生產的社會交往本身來理解人的社會性,因此無法把握社會性的真正內涵。人的社會性的真正內涵被馬克思所揭示,即「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生產關係總和起來就構成所謂社會關係。」在馬克思看來,人的本質離不開以物質資料生產為基礎的勞動實踐,只有在這種社會關係中才能實現人的本質。可以說,人的本質從來就不是乙個純粹理論問題,而是乙個與生產力、生產關係的辯證發展緊密相連的實踐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是馬克思給人下的乙個哲學定義。這個定義是個抽象概念,是對一切人加以抽象的概括與總結。

我問你你看到過人嗎?你當然會說見過。但是你知不知道你所見的並不是人,而是人的具體形態。

我只是乙個具體的人,但是我不能等同於人。因為世界上並不是只有我乙個人。就像火只是乙個物質的具體形態,但是或並不能等同於物質。

馬克思所講的人並不是某乙個或某一群人而是一切人的共性的東西。馬克思認為人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處在乙個相互制約與影響的社會關係當中的。於是就給人下了這個定義。

當然我的解釋可能你還不能理解,因為哲學很抽象。慢慢想就明白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可以分步驟進行解釋。

首先來看,這個問題是對什麼進行發問,對了,是「人的本質」。那麼我們就來分析一下,「人的本質」意味著什麼。當我們說道「本質」,什麼又是「本質」呢?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本質是這樣一種東西,當某物具有某種本質a的時候,我們可以說「某物是a」,比如,我們說「蘋果是水果」、「桃子是水果」、「橘子是水果」等等,也就是說,有某種屬性可以稱為「水果性」,而蘋果、桃子、橘子等東西都具有這種「水果性」,因此,它們可以稱之為「水果」。由此看來,本質是一種事物所具有的「屬性」,而且,這種屬性不僅存在於某乙個事物上,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批具有一定數量的事物共同分有的東西,「分有」這種說法來自柏拉圖,在柏拉圖看來,事物共同具有的屬性稱之為「理念」,具體事物分擔了「理念」才能稱為某種事物,理念是完美不變的而具體事物是不完美的易變化的。柏拉圖的這種理念與具體事物的分化對後來的西方哲學、科學等文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即人的認識不能著眼於變動不居的具體事物即現象上,而是應該跳過現象去發現其背後的不變的「理念」,亦可以稱之為「本質」。

自然科學尋求客觀規律,哲學尋求終極真理,宗教尋求上帝,實際上都是在這種理念和具體事物的二元對立基礎上的思維方式。

當我們弄清了「本質」的意義以後,就可以繼續思考,人的本質為何?上面提到,「本質」是許多事物共同具有的屬性,那麼,人的本質也就意味著一種所有人都分擔的某種「屬性」。對於「人是什麼」,生物學的回答或許是一種最經典的答案,即人是一種動物,是的,生物學發現了人的進化過程,人不過是某種直立猿猴的子孫;同樣,生理學、化學、醫學等等也揭示了人作為動物的某種特徵,即人是由細小的基本粒子、由基本粒子再到細胞、由細胞再到器官、由器官再到組織、由組織再到人體等等一系列組合過程的產物。

但是進一步思考的話我們可以繼續發問,人的本質就是取決於這種解釋麼?因為,如果從物理學、生物學、化學的角度解釋人,從某種意義上說,和用這些理論來解釋一朵蘑菇,沒有多大的區別,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把蘑菇和人混為一談,儘管蘑菇和人共用著相同的基本粒子、基本定律。因為,「本質」在定義某種事物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將這種事物同其他事物分割開來,它即是某種共同性,也是某種獨特性,在規定相似性的同時,也規定了某種非相似性。

因此,我們在規定人的本質這一問題的時候,即是在規定「人之為人為何」,同時也是在規定「人之於它物有何異同」。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對嗎

橘說娛樂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第一,人作為社會關係的總和而產生。要戰勝自然界,創造物質生活資料,單靠個體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須結成一定的關係。這種結成一定關係去創造物質生活資料的活動,就是勞動。由此可知,正是由於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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