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單位上班無怨開除我

時間 2022-05-05 19:40:07

1樓:流星破竹

您好,北京弘毅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如果能幫到您,請採用為最佳答案。

一:首先,你所說的「不是正式的」這是乙個誤解,我國現在除了公務員外,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基本上都是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加以調整,你和所謂的正式的區別就是合同的長短,正式工有的是長期合同,有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呵呵,所以說,不要自卑,您和收費站的職工在法律上是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的。

二:從您的補充來看,你不僅簽了勞動合同,而且在未籤勞動合同之前,從在收費站開始工作起,就已經與收費站形成了事實的勞動合同,因此,您現在在收費站的工作期限是從您到收費站開始時起算,而不是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用工日是勞動關係形成的唯一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從您第二月開始到簽訂勞動合同為止,收費站應該每月支付您兩倍的工資。

三:合同的解除是違法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您僅僅是因為偶爾的遲到並不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因為在司法實踐中,這多是指嚴重違反制度,致使工作無法進行的情況,所以說,用您違反制度來解除合同是不成立。另外,這種情況也不屬於單位可以採用的預告解除的情況。

合同訂立後,即具有了法律的效力,除非雙方達成協議或者符合法律的規定,一方是不能擅自解除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法律義務,應該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收費站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這是無效的。

以上是有關的法律規定,以下是您的可以採用的維權手段:

一:協商。(這個就不說了,估計效果一般,除非有李剛啥的幫你)

二:申請勞動仲裁,(這是起訴前必須要進行的)你可以在爭議發生的一年內向勞動履行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五日內受理或者做出不受理的決定,不受理的,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受理的,在四十五日內如果沒有做出決定又沒有延期的(十五日),你可以向法院起訴。

三:起訴。你只需要向法院提供證明你與這個收費站形成了勞動關係的證明(如你的勞動合同、事實上在收費站上班的無利害關係人的證人證言等等),根據《證據規則》的規定,你開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相關的理由由用人單位提供,如果不提供的,視為沒有。

四:你可以向法院主張以下賠償:1、自實際上班的第二月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每個月的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你的雙倍賠償金。(由於你工作不到六個月,按半個月計算,雙倍是乙個月的工資賠償。)

以上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如果對您有用,請採用為最佳答案。

2樓:溢位來

你幹了幾個月了?不會是在試用期吧....你請假的時間沒有和公司的規章制度有違背吧...

你工資還沒有發嗎...你要證明確實在那兒工作了比如工作證什麼的...然後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訴如果公司沒有正當的理由開除你,是不能開除的

3樓:朝華新榮

先弄清開除你的人是誰?開除你的事是部門研究決定的還是一已私慾?

如經部門人事決定,拿出合理開除你的證據,對照站規看看你是否有違反站規的行為發生,如果有,那麼就沒什麼可說的;如果不是,只憑一人之言,枉然汙衊你,你可以反映到你的部門一把手那裡,傾訴你委屈的原因,請部門一把手明查事情的原委,還你乙個明確的說法。

做好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的打算。必競你是臨時工。如果再想不通就到勞動仲裁部門立案吧。看看他們怎麼說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你都在找別人的問題,不知道你自己在工作中是不是有不到位的地方,既然你選擇去國企性質很濃的單位工作,自然有你的目的,還是總結下自己的問題,然後再和公司好好談下,我想大公司不會這麼小氣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對職工除名應當給你除名決定,你可以向勞動人事仲裁機構提出申訴,要求撤銷除名決定,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我朋友在一家單位上班,老闆以上班老遲到為由辭退了他,請問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你好此單位存在嚴重違法!未簽勞動合同 未交社保 違法加班!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因沒有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應當證據與用人單位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可以證明的材料 工資卡或工資清單 考勤記錄 工作牌或證 人證等與之相關的都可以!以上你說到工資付現,是否有工資清單之內的,如廠裡每月對工資發多少進行了公示 工作是...

我男朋友在一家私人的單位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任何保險,也沒有工資條,這事該去哪兒解決

青島騰龍勞務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第一可以先向單位提出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可以訴訟當地區勞動部門。法律規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

我在一家小飯店上班

我們需要乙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但 做的太寬鬆 假期工資應該如何支付 我國 勞動法 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假期主要包括以下期間 法定節假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 天,正月初一到初三 勞動節放假3 天,5月1日 3日 國慶放假3天,10月1日 7日 在此期間單位應按照不低於標準工資的標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