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如何賠償,醫療事故死亡怎麼賠償

時間 2022-04-11 21:30:12

1樓:

首先要搞清楚,不是說手術死了人就算醫療事故,心臟手術本身風險就大,不可能做到100%成功,關鍵要看整個過程中是否按照診療常規來做。如果死了人就要醫院賠,哪個醫院敢給你做手術啊

至於二樓說的純屬胡扯,處理醫療糾紛中證據是醫院拿的,根本不用你準備,你只要證明死者是在這家醫院做的手術就可以了。至於他說的第二點一看就是醫鬧的管用手段,通過這種非正常手段你或許的確能獲得較大數目的賠償,但醫院也有自己的辦法,建立醫鬧黑名單,上了黑名單你以後就再也別想在這家醫院看病了,或許再也別想在南昌的醫院看病了

你所說的第一點和第二點都不屬於醫生的責任,其實這樣的做法也沒有錯,並們沒有規定說主刀醫生一定要全程參與手術,只要做開胸和關胸的醫生有執照就可以了。至於第三點只能說明你的知情權可能受到損害,並不能憑這一點說醫生沒有盡職。頭和腳動過完全可以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如果真實如此,說患者未甦醒也沒有錯。

至於打人這一點,和醫療本身沒有什麼關係,應該另案處理。

2樓:你tm以為你是誰

我想針對 akb_baggio 這個人來表達下我的看法:

1 如果是你的親人,你會怎麼想?

2 請注意這是心臟病,不是一般的感冒,就算是感冒,是否就像你看說,醫生掛個名開家醫院,然後隨便找個人來給人看病,是不是這樣子也可以???

主刀醫生都可以不在場那還要他來幹什麼?「沒有規定說主刀醫生一定要全程參與手術,只要做開胸和關胸的醫生有執照就可以了」,就憑你這句話,就可以把你拉出去打靶!!!一堆屁話!!!

現在的醫院黑的很,最好沒事別病!

1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有什麼用呢?搞來搞去都是他們自己的人來鑑定的,我就不信能查出什麼來,除非能找到外地或**的醫療機構,否則別浪費時間和金錢了

2 **是不會管的,據說有不成文的規定這類醫療事故都是不能報道的,你什麼時候看過電視或什麼**有報道過這類事嗎?

3 律師也是不會管的,因為國家有不成文的規定啊?民是鬥不過官的!!!

4 所以你只能有兩種選擇:1 繼續鬧 2 忍

3樓:匿名使用者

要向衛生主管部門下面的醫療事情鑑定機構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4樓:健康社群工作隊

1、先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2、然後向院方協商解決;

3、協商不成就走司法程式。

5樓:律師**諮詢免費

一般醫療事故怎麼處理,發生醫療事故要怎麼賠償

醫療事故死亡怎麼賠償

6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處理條例》中對專案和標準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然而,在我國,很多當事人對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卻不清楚,導致他們在訴訟或索賠時,要麼**索賠,無辜增加不必要的訴訟費用及其它開支;要麼索賠金額低於所受損失的賠償標準,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中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

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並且,第五十一條還規定了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 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 2人。

7樓:愛喝粥

如果遇到醫療事故,最關心的應該是醫療事故的賠償問題,那要是醫療事故導致人死亡怎麼賠償呢?

沒有規定賠償的最高數額,需要根據各種賠償專案進行計算得出賠償數額。

醫療事故致死賠償哪些專案:

1、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 死亡賠償金

1)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 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 其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8樓:杭煙示綢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

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9樓:我心歌

6/6 分步閱讀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2/6(1)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2)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4/6(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5/6(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6/6​(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注意事項

​醫療事故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10樓:

)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11樓:忻善枋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2樓:悟顏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死亡,構成醫療事故死亡。需要根據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醫療事故主要是由醫護人員過失造成的,在賠償專案方面主要是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家屬的食宿費、交通費。

根據死者的戶口,又將賠償標準分為了城鎮居民賠償標準與農村居民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醫療事故死亡賠償

1 你可以去你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的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看具體賠償多少 2 你們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協商進行醫療事故鑑定。3,去法院起訴,申請法院做醫療事故鑑定,具體賠償多少看鑑定結果4 走人身損害賠償這條路,就是不需要醫學會的醫療事故鑑定,直接向法院起訴申請過錯鑑定,賠償標準根據過錯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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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 父母 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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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就你的情況要確認醫院是否應付法律責任,要對醫院的醫療行為做判斷,也就是說醫院的醫療行為進行醫療事故鑑定來確認。其次,就是在第一時間對自己的醫療檔案進行封存,以固定 過程中的證據。第三,封存病史資料後,一是向醫院所屬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鑑定,二是,起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