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撿到一張購物卡,把裡面的錢轉了出來這樣犯法嗎

時間 2022-03-13 00:50:10

1樓:張珂律師

犯法,撿到東西以後不還給失主的行為當然是犯法的,如果數額較大,就涉嫌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分析

撿到東西不還失主的行為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構成侵占罪。拒不歸還的,屬於違法行為,失主可以直接要求其歸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歸還。數額較大,經失主催要後,仍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占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拾得遺失物應享有報酬請求權。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把別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出的,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毫無疑問,不關數目有多少,這都是肯定的,這就等於在去款機上發現張卡,然後去走裡面的錢或把裡面的前轉走,是一樣的啊!這可能是盜竊哦!因為失主發現自己現金卡丟了就回去掛失,到時被發現被轉了帳就不好了啊!

現金卡都是用自己的有效證件註冊的,一查就能查到!

不過把錢還給別人可能就沒事了,這樣別人或許還會感謝他呢!

不管是那的卡都一樣!

3樓:匿名使用者

是違法的,犯了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雖然撿到500多元,不算「數額較大」,但對於這種行為公安機關可以進行治安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犯呢,還是還給別人吧!

撿到一張購物卡用掉了很多錢,會不會犯法

5樓:孫法官說法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失業。不返還,屬於違法行為。

購物卡屬於個人財產,撿到後,應當歸還失主。私自用掉,屬於侵占遺失物的違法行為,應當賠償失主的損失。數額較大,經失主催要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占罪。

最高法院關於民法通則的意見

98.拾得物滅失、毀損,非因拾得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拾得人將拾得物據為己有的,應當責令其返還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6樓:林家小小魚

不會,購物卡是不記名的,不掛失的,但是失主找到你要歸還

7樓:10零

現在有一種新的**,就是丟一張購物卡放地上讓你撿,之後等你上網購物後就是讓你付郵寄費啊什麼的騙取你的錢,我們這裡的新聞裡也有報道過這個事,

或許你這個不是個**,不過還得小心點,以免上當

8樓:禮品福利卡

沒事的,這種卡不記名不掛失.和錢一樣.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暈```那不錯啊,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把它用完

用乾淨了後,把卡扔掉,完事!

10樓:

卡你用了嗎?我撿到一張沃爾瑪的卡,不敢用

在商場撿到乙個購物卡裡面有錢,如果把錢髮掉是否犯罪

11樓:大豐來客

1、不屬於犯罪,因為這個購物卡是遺忘物,不在失主的控制之下。

2、在民法上這種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如果有失主找到你的話,一定要歸還。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2023年4月2日 法(辦)發〔1988〕6號)第131條的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12樓:海警

數額不大不屬於犯罪,屬於不當得利。

13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在商場撿到購物卡把裡面錢花掉不屬於犯罪,屬於違法行為。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失業。不返還,屬於違法行為。在法律中這種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如果有失主找到的話,一定要歸還。

購物卡屬於個人財產,撿到後,應當歸還失主。如果失主沒有找到,可以將失物交到警察局進行保管。私自用掉,屬於侵占遺失物的違法行為,應當賠償失主的損失。

數額較大,經失主催要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拾得遺失物是指發現且實際占有該遺失物,是發現與占有兩者相結合的行為。發現與占有缺一均不可構成拾得。非法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在商場撿到乙個購物卡裡面有錢,如果把錢髮掉是否犯罪,是我撿的,購物卡是不記名不掛失的,無法找到失主

14樓:望著星星數著月亮

從人道主義角度來看你是不道德的,從公平原則立場表示,你的不歸還,正好是對失主乙個懲罰,他以後會注意!

15樓:涼拌拿破崙

最權威性的就是給警察叔叔,最實際的就是自己花了吧,既然不記名你還給誰去

16樓:手機使用者

髮掉我不知道,花掉就有點不太好了

17樓:好想出

還用說嗎,小時候,嘴上說的,還學雷峰嗎?

我撿到一張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無密碼的卡,裡面還有幾百塊錢快要過期了,如果我上交,該上交到那?

18樓:丁志忠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找不到失主的應該交有關部門,這個有關部門實踐中基本上就是公安局,然後有關機關發布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在這個案情中,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所以很難找到失主,所以最後應該會歸國家所有的概率大

19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不記名不掛失,所以想找到失主恐怕也不太容易(除非是你通過不正當途徑獲得,嘿嘿),如果到時候沒人去兌換只會便宜了獎票的設定方,所以建議去試試。偶不是學法律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好認領,你還是自己刷了吧!我想,連主人都不一定記得自己的購物卡還剩具體多少百!反正我的自己天虹卡我是只記得大概而已!

21樓:

額,這種什麼都沒有,你也沒辦法還。

看看是什麼購物卡,其實就算你還回去,我想也還不到失主的手裡。

要不你就自己用了好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拿去刷吧,購物卡不記名你交了也沒用

23樓:孤獨小夥伴

拾金不昧是提倡的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也是發揚雷鋒精神的主要體現。像你這種行為是值得表揚的,是值得發揚的,是值得學習的。

如果撿到一張購物卡,裡面的充值快要過期,應該及時報警,交由人民警察,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盡快尋找到時失卡人,儘量減少失卡人的經濟損失。

但不管最終公安機關能否找到失卡人,你這種行為都是正能量的,希望你繼續保持和發揚。

24樓:0312求知

還交嗎?我覺得自己用得了。

25樓:小蘋果梓涵

你可以自己花掉啊,因為是不記名的,你上交了別人也會花掉的。

你就想上交的話,上交給購物卡的商場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刷過嗎,你怎麼知道有多少錢,我一般把購物卡留1塊錢然後把1塊扣掉然後扔大街上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怎麼知道裡面還有幾百塊錢的

撿到一張電信卡,還可以用,用它來打**,犯法嗎?

28樓:安徽電信網上營業廳

建議不要使用別人丟失的電信手機卡,可以把這個手機交給當地電信營業廳或派出所,這樣就可以讓他們聯絡失主了。

犯法,指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犯罪的形式概念源於罪刑法定原則,是從罪刑法定原則引申出來的犯罪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注重的是行為的刑事違法性,將刑事違法性作為區分罪與非罪的唯一標準。

29樓:

要是被盜搶手機丟的 你就攤上事了

30樓:糊心西澳月

不犯法,只是不太道德

31樓:禪菲

當然不犯法!打完就扔

撿到手機,把裡面的錢轉走了,構成犯罪嗎

32樓:不要急談談

肯定啊,不是你的東西你侵占了,都屬於犯罪。

33樓:

主要是看轉走錢的多少?

34樓:匿名使用者

我擦,夠狠,肯定犯了

我撿到一張購物卡,是不記名,不掛失,無密碼的卡裡面還有幾百塊錢,快要過期了,如果我上交,上交給誰?

35樓:太清祖師爺

去公安局查,讓對方來認領,如果不用自然是沒了

36樓:單飛燕

朋友你是善良的人!你可以到超市買食品或者衣服!買好了送去福利院看望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你又做了好事又心安!好人有好報的

37樓:老漁翁

你上交也沒單位收,最後還是柀商家吞沒

38樓:丿熊丨孩子

你怎麼知道準備過期了

我撿到一張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無密碼的卡,裡面還有幾百塊錢快要過期了,如果我上交,該上交到那

丁志忠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找不到失主的應該交有關部門,這個有關部門實踐中基本上就是公安局,然後有關機關釋出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在這個案情中,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所以很難找到失主,所以最後應該會歸國家所有的概率大 因為不記名不掛失,所以想找到失...

我昨天撿到皮包裡面有一張卡和12萬多我怎麼辦

拾金不昧是美德,不義之財不可取,應該交當地公安部門幫助尋找失主。上交警察車,或查詢失主資訊主動與之聯絡。把錢拿走。把卡繳給警察 監控錄影太多你撿的時候有監控看到 會找到你 可以定你乙個不當得利罪 也要付法律責任 看你這麼糾結。那我就做回好事。給我吧,o o 報警吧 要是有一千二就無所謂了 這數額較大...

我撿到一張成都百益購物中心中獎26萬彩票

受夏侯寒 我也有一張打 給對方 他們的回答跟你的一樣 旗錦文 是真的,我已經拿到手了 朋友們,你們有誰遇到過在路上撿到三張刮獎券還有一張出庫單。上邊有印章。然開中獎了26萬支票一張。這 我在路上撿了一張彩票發現該彩票中了20萬我如果兌換有法律責任嗎?10 看這彩票是拋棄物還是丟失物品,如果有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