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中秋國慶法定沒有三倍是否違法

時間 2022-02-25 22:20:38

1樓:

違法。中秋節法定節假日為1天,當天加班應支付300%工資,其餘兩天加班可以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200%工資;國慶節法定節假日為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應支付300%工資,4日至7日加班可以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200%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

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2樓:幸運的楓陽

法定假日不分試用期,上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否則違反勞動法,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國慶節和中秋節的三倍工資到底算幾天啊

3樓:後界律師

1、國慶節的法定假3天,中秋節的法定假1天。只有法定假加班,工資才能按3倍算。

2、日薪資=月薪資÷21.75。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即:日薪資×3。

法律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第一,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基數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等所有工資專案。至於何種專案屬於工資範疇,則以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概念為準。

當然,由於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準,所以職工每月加班費可不計到下月加班費計算基數中。

第二,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類似「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等規定都屬於不明確的規定。

第三,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發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因為職工的月獎具有「勞動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性質,屬於工資組成部分。至於企業偶爾發放的如「周年慶典獎」等獎金則可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四,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應以職工法定工作時間內的計件單價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當綜合計算週期為季度或年度時,應將綜合週期內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4樓:heart琅小

國慶節:10月1日—3日三倍工資

中秋節:中秋節當天三倍工資

試用期內國慶節有三倍工資嗎

5樓:韓飛律師

有的,屬於正常用工,不過三倍工資,也是以你的試用期工資為基礎的。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6樓:王敏律師

回答(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也就是說了,對於您的這個情況,根據勞動法規定,不管是否是試用期內,您的這個情況是具備這個三倍工資的發放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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