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割問題高分求助律師

時間 2022-01-15 01:55:10

1樓:匿名使用者

死亡賠償金的問題,如上所述,此處不贅。

至於你多出提及的「逼迫」,自然都是不對的。

房產證在誰手裡,並不影響房屋權屬的歸屬,說白了,就是房產證上記載的權屬人才是真正的產權人。房產證在誰手裡不用擔心。

要解決你的問題,首先你需要告訴我們,房產證上明確的產權人是誰,產權獲取的時間是否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在此假定為產權人為夫妻二人,或取得時間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即為理所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首先是夫妻財產分割,簡單說來是一人一半,即姐夫一半,姐姐一半。

然後,姐夫的一半才作為遺產進行繼承。繼承前,須將必要費用優先支付。即若死亡賠償金不夠支付樓上宣告的費用(撫養費、贍養費、喪葬費等等),還需從該遺產中優先扣除後,剩餘部分進行繼承(但遺產中只涉及扣除喪葬費等必要費用,撫養贍養費不在扣除之列)。

繼承時,按照你的案例,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上述法定繼承人平均分配。

另外,建議沒有律師建議的前提下,不要在任何文書上簽字。因為一旦落筆,很難證明「被迫」,因此簽字的文書很有可能發生法律效力。

2樓:制己制理

死亡賠償金屬於個人財產 可以不用分

房子屬於遺產 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 配偶 子女 父母 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平分

事後的喪葬等費用不是遺產 應該從死者生前遺留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剩餘部分在繼承

建議協商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3樓:夢寐初陽

依據《繼承法》,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處理,主要是在共同生活的親密親屬間分配。但是,死者有未成年子女的,應除出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費,由其子女合法監護人管理;有需要贍養無生活能力父母的(特別是死者無其他兄弟姐妹的),也應除出父母的贍養費,另外,死者的喪葬費用也應從死亡賠償金支出,餘下部分原則上按照《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

死者留有房產的,要確定是否產權人是死者,如果是,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繼承法》進行分割,你姐姐、你外甥女、你姐夫的父母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應該平均分割繼承

你可以叫你姐姐和你姐夫的父母共同協商財產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高分求助父親的遺產糾紛問題

4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第一、因為這個房子已經裝修並且本人今年用該房結婚所以不同意進行財產分割。

解答:房子是否裝修、你是否作為婚房與繼承分割財產並無法律上的邏輯關係。作為你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你爺爺、奶奶、和你三人一般情況下,各自繼承三分之一(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後,對房產的分割方式根據當事人的要求一般有如下幾種方式:

1. 競價取得方式。即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競價取得的,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所有權。如你與你爺爺奶奶都要求獲得房屋的所有權,這時可通過叫價方式,由一方報出給予對方的補償金的數額,誰的出價高,則由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2. 作價補償方式。即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 (另外一方僅要求補償),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3. 拍賣分割方式。即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因為爺爺奶奶請了律師訴訟,我有沒有必要也請一位律師,但我覺得如果我也請了律師在道義上就是一家人對薄公堂了,所以想問問大家本人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解答:請律師與否跟是否是一家人對薄公堂無關,恰恰相反,律師可以作為乙個橋梁和協商的紐帶作用,避免雙方直接發生衝突。畢竟你爺爺奶奶在沒有告知你的情況下都已經起訴至法院,雙方都不是完全以親情進行交流,若還是扭扭捏捏的礙於親情問題,很容易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當事雙方既然已經在法庭上了,就要用法律的方式和**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的訴訟經驗,家庭中的糾紛在法院判決完或者調解完,你若自願退讓和彌補關係,那才是你的人情,在法庭上退讓不一定是你的人情,對方反而有可能認為你是理虧。

第三、如果我同意分期支付兩個老人要求分割的財產金額的話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合理的支援?

解答:這個需要你爺爺奶奶的同意,因為你明明有房產,分割財產的時候你要求分期支付補償並沒有法律依據,只能通過調解解決,否則,法院就是判決直接分割財產。

第四、如果民事調節不成的話,法院會不會強制執行分割財產?

解答:除非你只有這套房子居住,強制執行會導致你無家可歸,否則法院都有權強制執行該房產。

第五、在法理面前本人怎麼做說些什麼樣的話才能站得住腳?

解答:1、根據繼承法的第13條盡量尋找證據證明你對父親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比如:你負擔了父親的贍養費、日常醫療費、住院期間辭去工作護理你父親等)、你的生活有特殊困難並缺乏勞動能力(比如重大疾病證明、收入證明等)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若你支付了你父親去世時的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或替你父親還債等,可以要求先在繼承財產中扣除。若你父親有向你借款(比如:欠條或匯款證明等)可以作為遺產要先歸還的對外債務先從繼承財產中扣除。

你描述的一些情況,其實很多跟案件的判決是沒有邏輯關係的,講是可以講,但是意義不大,你必須依據法條來蒐集證據,證明你需要證明的東西,獲得最大化的利益保護。這個是律師的專長和司法經驗,若房產價值比較高建議還是找乙個律師**,你可以考慮找訴爭法院附近的律所,一般都有一定的關係網,在某些自由裁量的情形下,如果該律所與該法院長期有溝通,法官會對你做有利的解釋。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您和您的爺爺、奶奶為該遺產房屋的合法繼承人,且如果沒有特殊情形,三個人應當平分遺產房屋。

其次,直接回答你所提出的幾個問題吧:

1.因為您的爺爺、奶奶也為該遺產房屋的合法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因此您不能不同意進行財產分割。

2.至於是否需要請律師,這個只能由您自己判斷。如果您了解一些法律,可以不用請律師;如果不了解,建議您請乙個律師。

3.因為房屋是不可能切成三份,所以對於該遺產房屋,最後肯定是由一位所有,另由其向另外兩位支付房屋價值的2/3作為等價。因此,在法庭上你可以爭取獲得房屋所有權,同時承諾願意向爺爺奶奶支付現金價款。

但是否能分期支付,法院會聽取您爺爺奶奶的意見。

4.對於家庭內部矛盾,法庭基本會勸說調解解決。如果民事調解不成,法院會依法判決遺產分配方案,但考慮到實際情況,您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可能性比較大。

5.這個案例是乙個簡單的家庭糾紛,關係不複雜,因此你只需要堅持三點即可:一是你同意分割遺產房屋(依法你肯定是要同意的);二是你為了結婚已經裝修房屋了,希望法院能考慮這點實際(這是法庭最後能將房屋判給你的關鍵因素);三是你願意向爺爺奶奶支付現金。

6樓:匿名使用者

1用作婚房要和同一順序繼承人爺爺奶奶協商;房歸你則你要適當補償,當然你支付的裝修費可以抵扣一部分補償款;2到法院維護各自權益,請律師是合理的權利;3你的補償要和對方老人協商;4判決生效後有強制執行力;5你是晚輩直系血親,剛要是成家,與父親相依為命,你已盡到贍養義務.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爺爺奶奶的做法是合法的。現在房子屬於您和爺爺奶奶共同所有,而且老人佔2/3份額,也就是一半以上。

解決方法有三:1、您和爺爺奶奶供住(按情況看行不通) 2、把房子賣掉,分房款 3、您占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權,把爺爺奶奶的份額折價支付。 至於您裝修房屋的錢,屬於添附,使房屋增值,你可以多分到或少付出一些錢。

是否應該請律師?本案事實清晰,請不請律師結果差不多,當然好的律師可能會使您多得一些錢。請律師的費用和多得的錢拿多拿少您自己權衡一下吧!

分期支付財產金額?如果老人同意的話是可以的。建議前乙份合同,註明總共付老人多少錢、分幾次付清、多長時間內付清、有無利息等。這樣也不用上法院,協商解決就行。

民事調解不成,法院有權強制執行的。

說什麼都是這個理,該怎麼分還得怎麼分。

希望能幫到您。

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父親的遺產,只要沒有遺囑,他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應均分,從你說的情況看,你和他們對你父親的遺產一般就均分。

縱橫法律網-山東同濟律師事務所-曲延興律師

9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1、首先你無權阻止對該房屋的價值進行分割。

如果你希望繼續單獨居住在此處房屋,可以和爺爺奶奶協商房屋的價值,然後進行分割,將分割後的款項付給你爺爺奶奶,房屋判歸你的名下。如果對房屋價值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評估機構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2、如果你分期支付需要你爺爺奶奶的同意

3、法院一般會判想要居住在此房的人享有房屋所有權,支付給另外兩個繼承人相應的對價。如果都想要居住在此房屋,法院會判決是由誰居住,給誰對價;如果都不想居住在此房屋,才會對此房屋進行變價後三個人均分變價款。

你這麼想居住在此房屋,如果你爺爺奶奶不爭奪房屋的話,應該會判給你,你可以和爺爺奶奶協商款項支付的形式。

10樓:匿名使用者

1、依據繼承法,爺爺奶奶確實有權利要求分割遺產的。

2、已經裝修並且是婚房並不是可以拒絕分割房產的法定理由。但是在分割的時候可以考慮你裝修的投入

3、如果你覺得你敘述引用法律條文可能不是很清晰的話,可以請一位律師,反之則沒有必要。

4、是的,首先調解,調解不成,依法判決,沒有其他事由的話,確實會分割

11樓:開玩笑呢

你必須請乙個律師,你的爺爺奶奶如果不是只有你父親乙個子女的話,贍養不應該由你父親乙個人來承擔。你是第一繼承人,他們無權分割。

12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做為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爺爺奶奶有權要求繼承遺產,房子裝修後你不同意進行財產分割,可三方協議房產的價值,與他們達成支付協議。

2、既然對方已請了律師,說明對方是有備而來。你如果對訴訟程式不熟悉的話,建議你請個律師。

3、遺產分割的原則是保護房產的完整性,既然你已裝修了,如果雙方對**不能達成一致,應進行評估。評估後由你對他們應得的分配份額進行支付。

4、調解不成的話,法院會進行判決。如果判決你支付他們現金的話,房產就是你的。

5、你做為合法繼承人,將繼承法相關法律多看一下,找到理論根據就行。實在不行的話,還是請律師好了。

關於遺產分割,律師請進,關於遺產分割,律師請進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新的房產證是你舅舅未經你母親和姨媽同意而取得的,她們可以去申請撤銷。1 你舅舅因為沒有終生未娶無子女,他的遺產由你母親和姨媽平分繼承 2 至於祖屋應該是屬於你母親 姨媽和舅舅三人平分,你舅舅未經她們二人同意放棄繼承就將祖屋改為自己的名字,這屬於無效行為,你母親和姨可以去申請撤銷...

遺產分割問題,遺產分割問題?

甲的遺產歸4子平均繼承各3萬元,但由於乙先於甲死亡,乙的繼承份額由乙子代位繼承3萬元,該3萬元作為乙方遺產由乙妻乙子平均繼承即乙妻乙子各萬元。甲死亡,其財產按4個繼承人分配。前提是按題意無其他繼承人。鑑於乙先於甲死亡,由其子女代為繼承,但其子女只是享受乙的份額,不是多出了繼承人。甲的財產是什麼?12...

遺產分割問題

父母,子女,配偶在我國法律上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子女和配偶,那麼健在的父母是當然的法定繼承人,有沒有遺囑都可以繼承.除非被繼承人立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遺留給其他的人 當然,被繼承人也可以在遺囑中重述將自己的房屋遺留給自己的父母.只要被繼承人寫遺囑的時候有完全的行為能力 一般為18周歲以上,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