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搶了,當事人當場開車撞死劫匪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時間 2021-10-18 01:20:20

1樓:匿名使用者

恩……樓主說的這種問題是有先例的,而且各個案例的判決結果各有不同,因為正當防衛的界定標準有一大部分是有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自行判定的。

這類事例的爭議點主要在以下兩個方面:

1、正當防衛的目的。

必須是為了保護合法的權益免受不法侵害。這裡我們應該明白,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制止犯罪,而不是制裁犯罪。而您所說的撞死劫匪的後果比較嚴重,畢竟都造**死亡了,所以更難判定其目的的了。

2、防衛的時間是在不法侵害進行時實施的。

我認為開車撞逃逸的劫匪,是在不法侵害進行時實施的。因為劫匪的搶劫行為雖已完成,但侵害行為仍在繼續中。搶劫案件不僅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也嚴重侵害公民的財產權。

縱然劫匪劫後逃離現場時,對公民人身權利威脅減少,但是被搶財物仍在劫匪掌控之下,不法侵害仍然繼續,如果任劫匪逃竄,劫匪不僅會繼續肆無忌憚危害社會,而且還會對被害人的財產權造成現實的危害。所以時間這個構成要件是滿足的。

不過以上這兩點都還是有爭議的,所以具體的判決結果還是要看具體的案例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什麼樣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果他的侵害威脅到你的生命,而且是正在發生,就是正當防衛,如果是已經發生,有沒威脅到你的生命,就是故意殺人,如果是正在發生,但他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簡單的說就是他沒拿傢伙,就是防衛過當.

3樓:

行為人事實搶劫的過程中受害人開車撞死劫匪的如果構成正當防衛就不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你撞死劫匪之前,他是否逃跑,或在威脅著你!

如果劫匪在搶完你後逃跑,沒給你造**身威脅,那就屬於故意殺人罪

如果撞死劫匪前一直在威脅著你,而你又覺得有生命危險,撞死劫匪的話,就屬於誤殺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故意的就要負責任。

如果在路上遇到搶劫的,把搶劫的砸傷,要不要負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自衛,不會付責任

7樓:韋雨彤

當然不負責任。制止搶劫**投毒放火**等造成其**的不負刑事責任。沒有防衛過當一說

8樓:鴆羽千葉笛笛

那要看他對你的威脅 有這麼多嗎

幾個人 拿刀子了嗎

發生爭執了嗎

9樓:煙`圈

正當防衛是可以不負責任的,但是不能防衛過當,以免觸犯法律

10樓:牽子

最起馬不用負全責,責任很小。

11樓:果皮龍

不用,這算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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