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單位辭職,現在領失業金,現在新單位給我交保險,我剩下的

時間 2021-10-14 22:29:56

1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所描述情節,自己辭職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啊。失業金是可以累積的。這次沒有領取的話,下次可以領取的。

建議你詳細說明你的具體情況,在法律援助貼吧,去找相關的律師問,會更清楚 的能幫到你些。

我從單位辭職了,單位給我辦了失業金的領取,如果我以後找到新單位繼續交社保,交夠15年,領取失業金,

2樓:

沒有影響。只是工齡間斷。失業期間沒交保險。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期間不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屬於中斷。相應工齡減少。

我在單位辭職了,未取失業金,現在到了新單位,如果再失業,在以前單位未領的失業金能領取嗎?

3樓:濤聲海韻

不可以的。

員工失業,申請失業金,需要很多條件,首先應該非本人意願,在規定時間內,而且單位有按規定繳納社保。失業金辦理條件、申請程式和領取辦法: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離職後失業金領取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按你交金的年數,一年兩個月,最多24個月

5樓:卡西歐闖天涯

個人原因離職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領取幾個月後又找到工作給交保險,我剩下的沒有領取的失業金以後還能領嗎?

6樓:鑽誠投資擔保****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不能領取。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當地社保處辦理就可以了

我在原單位辭職沒有領失業金,如果到新單位失業後領失業金可以把前單位的一起算進去嗎?

失業,到現在還有辦理失業手續,能領失業金嗎

親愛的郡 2019年12月失業,如果在2020年12月還沒有辦理手續,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了。失業人員應當在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

請教現在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個人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不能領取,只有非主觀意願中斷工作才可以 個人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ofweek人才網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勞動者自行辭職的,不符合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規定。主要原因是不符合 失業保險條例 第二條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 ...

我單位沒有交失業保險,請問我可以領失業金嗎

自由者愛生活 用人單位不繳納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符合 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 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被用人單位開除 除名和辭退的 四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