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約定了工資,但是公司效益不好,老闆可以隨意降工資嗎

時間 2021-10-14 21:04:15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了勞動合同約定了工資,但是公司效益不好,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意降低其工資的,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工資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對於用人單位無故降低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無故降低工資為由被迫辭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smile舊時候

可以的吧。就像公司如果收益好了就會給員工漲工資一樣,如果按照合同來的話,人家完全可以不長

3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公司效益不好隨便降工人工資的行為,屬於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所以公司不能隨便降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樓:

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工資金額及構成,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降低工資待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就任意下調勞動者的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從去年開始欠我工資,老闆說沒錢,難道公司效益不好,老闆就可以拖欠工資不給嗎?我們也沒簽勞動合同

5樓:花憶

沒有籤勞動合同你就提供你在這家公司的工作證明,比如說每天的打卡簽到,每天的工作量以及你的工作內容電子版!這些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6樓:愛喝粥

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一、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其會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 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

公司效益不好,要辭退我,怎樣要求經濟補償? 15

8樓:花爺名喚解雨臣

①算經濟型裁員。不知道您

說的兩家賣零食的店是同一家公司還是兩家公司,公司員工一共有多少。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裁員比例超過職工總數10%就需要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但並不一定採納意見),並且向相關部門報告。這裡附上法條原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根據你的描述來推斷,裁員比例應該是超過10%,但沒有提前30天。但是就算抓住這一點的話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讓老闆多賠償經濟損失可能性也不大。

②首先辭退你是有賠償金的,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可以領的賠償金數額是乙個月的工資。另外老闆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約,所以老闆首先是應該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同時,不知道您的老闆在通知解約的時候是口頭還是書面呢?

如果只是口頭的話,那麼這是違法解約,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主張雙倍經濟補償金。

③如果工作到下月底,那麼你們就少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但是經濟補償金還是有的。

④所以說老闆沒有給書面通知嗎?那就是違法解約了。可以要求雙倍補償金。

⑤是不是應該在離職當天結算清工資這個似乎沒有什麼具體規定,但是如果離職的時候沒有及時結算的話,萬一老闆一直拖著不給,也很麻煩啊,所以最好還是及時結算吧。比較好的公司都會在員工離職時結算工資的。

⑥公司應該支付的補償金前面已經說過數額問題了。至於老闆如果拖著不給,除了申請勞動仲裁、起訴之外,就沒有強制措施了。這一點恕我不能幫忙解答。當然您可以和老闆協商——如果有效的話。

9樓:俊望律師事務所

首先,需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未簽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其次,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賠償金即二倍經濟補償金

是否還在崗,建議後期保留相關證據,如工作證,工資單,工作記錄單,考勤記錄,工作服及解除通知等。可以多進行文字溝通

10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辭退問題特點是什麼:無合同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1,工作8個月沒有賠償,2,效益不好辭退,合理。3, 無合同,不必提前通知,4,不必書面通知,5,離職當天,工資結清。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沒有賠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2023年一月進廠的,今年效益不好要辭退我,怎樣要求經濟補償?我的月薪是5700元

12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就不要說了,你沒有簽到合同就無法保證自己的權益,工資應該是有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法制社會了,都要靠法律說話

14樓:李瑞

沒有簽合同。你回家種地去

15樓:樵夫砍材

沒簽合同,什麼都沒有用

簽了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月,如今已經過了試用期了,可是還沒有通知我轉正,我是不是屬於自動轉正了

米蘭加油 試用期不合法。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個單位和你約定的試用期是違法的,因為它違反了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

員工簽了勞動合同,員工自己把勞動合同丟失了怎麼辦

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勞動合同丟失了,是可以補籤的,您可以跟單位協商下,因為一開始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勞動者跟單位至少一人一份的,如果丟失了可以跟單位協商再補籤一份的!一 一般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儲存一份。如果勞動者儲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影印他們儲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

勞動合同中約定具體加班工資 有效嗎

勞動合同法 中並未對加班費進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