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貨車司機,給老闆在廠裡裝貨不小心受傷了,廠裡應該承擔什

時間 2021-09-17 03:50:12

1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

1、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3、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本報訊 (記者 文晶 實習生 嚴潔)江津石工劉某在工作中因操作不當受傷了,他所在的公司以“誰出錯、誰負責”為由拒不支付賠償。所幸,江津區人社局近日以工傷認定“無過錯責任”原則,支援了劉某的認定申請。

劉某是江津區某建築公司石工。今年5月的一天,他在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幫室內架子工傳遞材料,不慎將靠立在牆上的鋼管碰倒,以致右手被砸傷。

隨後,劉某向公司提出工傷賠償,卻遭到拒絕。公司提出,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做好了各項安全措施,劉某是在為他人傳遞材料時,因自身操作不當而受傷,公司並不存在任何過錯,不應為劉某受傷擔責,故拒不支付賠償。

雙方協商不下,最後劉某找到了江津區人社局。該局認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認定依據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認定工傷不考慮職工是否有過錯,只要發生工傷事故受到傷害的都屬於工傷。

本案中,受傷職工劉某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雖然劉某本身存在一定的過錯,但並不是蓄意為之。因此,劉某所受到的事故傷害,仍應被認定為工傷。應享受的工傷待遇包括:

職工**工傷的醫療費、接受工傷醫療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構成傷殘的傷殘補助金等。

人民網—因操作不當受傷仍獲工傷賠償

2樓:糖醋金槍魚

支付醫療費和相應的誤工補貼。

我是貨車司機,幫貨主送貨到廠裡,貨主找工人卸貨時不小心摔下來傷了,請問我有責任嗎,急急急,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他摔下來受傷,是否存在認為操作不當,有的話,這個操作不當和你有無關係,如果沒有,是貨主自己判斷失誤,就是他自己的事。如有問題諮詢律師

我是一名給老闆開車的貨車司機,追尾,撞了一輛小車。貨車只買了強制險,那賠償款應該由我出還是老闆出

回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八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

我在廠裡上班被別人狗咬傷,我老闆應補償

1.用人單位是否需要補償要看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是否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 四 十五條之規定 且不存在第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 2.如果可以認定為工傷,則用人單位應當按工傷承擔相應的賠償。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4.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

我在廠裡上月班了現在老闆不要我做了連勞動合同多沒有鑑請問這樣有勞動補償嗎?能補償多少

1.你可以要求兩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你和單位視為簽訂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