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員辦案過程中有明顯偏袒一方怎麼辦

時間 2021-09-11 22:26:56

1樓:丹的葵奎

公安辦案有明顯的當地保護現象,而給他人強加罪行。受害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控告或向人民檢察院舉報。對方違反了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要負刑事責任。

《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洩露國家祕密、警務工作祕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僱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追問 : 第

三、五、十一點最符合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辦案民警在辦案時,只聽原告證明證據,不看被告人的證據證明辦案,是否違法,該怎麼處理,,我在網上罵人了,對方也罵我了,對方把去派出所把我告了,處理案件時,民警聽聽原告證據證明,不看我手裡的證據,然後把我刑政拘留七日,而不拘留對方,是否民警處理的合情合法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手上有決定性的證據就不怕他,你也可以向上級反映這個情況,公安局長好象都有接待群眾的責任,上訪被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問題不大,你就忍了吧!

如果問題嚴重能找人就找人,別怕花錢!

如果沒有人,你還不想忍,那就找到辦案警察的家,全都宰了完事!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派出所吧?如果是調解案件你也可以找個熟人呀,有時候不要覺得自己就一定是對的,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事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利用一些數碼產品,將他們的”罪行”記錄下來

有了證據呵呵就可以上訪,找督察,等等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什麼案子,

再說審判權在法院,應該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公安介入。

lz你給的什麼都不清晰。讓人怎麼說。

8樓:襲尚

直接說出來,實在不行就找局長

9樓:史上最強

據理力爭。

大不了同歸於盡。

10樓:夜空子月

向上級機構反映問題,或者提出行政複議

公安人員辦案中可以查傳喚人的手機全部嗎

訴我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 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 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 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 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

公安人員肇事逃逸如何賠償

廣東胡律師 相關賠償如下 1 醫療費。包括 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憑據給付,外地 有轉診單 2 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 天 月 年 誤工時間 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 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元 住院天數 4 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

公安人員執法時不出示證件,屬於違法嗎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第八十三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