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被抓拘留後仍然不還錢的會是什麼結果

時間 2021-09-08 22:05:27

1樓:知道法也團隊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可以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情節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擔保人等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

第二條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規定的「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

(二)偽造、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情況,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票證或者拒不遷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與他人串通,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執行現場或者聚眾哄鬧、衝擊執行現場,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六)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圍攻、扣押、毆打,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七)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八)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致使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擴充套件資料:

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以下情形將受到限制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2樓:四哥有法說

你好: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樓:越來越好莉

老賴被抓,被拘留仍然不還錢,法院會強制對他的財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款。給受害人欠款

4樓:法律實務研究

1、被執行人不履行法院判決,被拘留後,仍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施信用懲戒。

2、法院還可以對其下達限制消費令,不得進行高檔消費,不得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

3、對於有證據證明有能夠或者部分能力履行判決而拒不履行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樓:來玥

欠3萬債債全人有權權向法院提判判刑一年

6樓:找法網

老賴被拘留後仍然拒不還錢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欠錢不還強制執行後果: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百八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包括:

(一)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三)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五)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個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的。

大家好老賴讓法院強制拘留15天後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7樓:疏然

對應該實行對三次以上拘留的老懶判刑,不然怎麼樣都要不到錢的,跪也好求也罷,都沒用,借的錢變成老懶的錢了,你說天理何在,天理難容啊!

8樓:婚禮主持李洋

可以繼續申請執行局強制執行,一般來說,3次以上的司法拘留,就會被判刑,判刑不影響欠債還錢。

9樓:

老賴連續拘留兩個十五天,但是還是不還錢,銀行卡沒有,農村的房子又沒有房產證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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