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國土部明確答覆

時間 2021-09-04 04:07:12

1樓:血日幽魂

一套房的應該免費續期,多套房的翻倍收費,這樣就能打擊炒房了,多套房還應該收空置稅,租出去的減半或者減免具體看租房合同的租金多少

房屋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2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3樓:忻燁華

在國家法律未出台之前,國家提出了「兩不一正常」的過渡辦法,即自動續期、不收費、正常交易。

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

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4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5樓:美搭小月初

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麼辦?

6樓:我愛你亭

首先要弄清楚乙個概念,70年產權到底該怎麼算?

舉個栗子,某開發商在2023年通過土地出讓獲得某地塊的開發權,在2023年該地塊商品房建完並開始進行銷售,小明於該年購得房屋一套,那小明的房產證上面的產權期限就應該從2023年開始算起,至2023年70年產權到期。所以,大家要注意的是,無論大家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所有的產權日期是從開發商購地那一年開始算起的。

房產產權年限如何劃分呢?

大家購買的房屋,具有對房屋的永久使用權,但是對土地是有有限使用權,對居住用地是70年使用權,工業用地是50年,商業用地是40年。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該怎麼辦?當使用到期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答案是肯定的,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這一點也在日前的全國兩會得到了印證,國土部部長姜大明回應稱住宅土地70年產權到期會受到法律保護。但是他在回應中只是說會受到法律保護,但是不表示你不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呢?因此目前,社會上對於房子79年產權到期後有如下三種處置方案:

1、重簽合同,續繳納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國家對產權人進行一次性補償。

3、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無須再繳納任何費用或僅僅繳納較少的費用就可以繼續享有該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權。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9樓:康波財經

1、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的產權以及土地的使用權這一塊兒。你買了合法的房子,房子的產權是你的,也就是這個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卻不是你的,這是國家的。

2、其次所謂的房屋產權時間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開發商在蓋房子的時候需要向拍地,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金才能蓋房子。而蓋的房子的產權有50年的商用房和70年的民用房,這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土地使用時間長短罷了。

3、這裡需要大家明白的是土地的使用時間是按照建設用地拿地的那一天起,而不是你購房的時間起。所以越往後你的可使用的土地時間越短。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點。

4、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現在在物權法上面還沒有明確的說明。但是一般來說,房子肯定是你的,等到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以後,大家可以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金,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10樓:小洋說財商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商品房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2023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台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

12樓:大鬍子說房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13樓:布樂正

1、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40年產權房子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40年產權房子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1、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3、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

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14樓:阿豆的生活

終於知道房子產權到期以後怎麼辦了

15樓:針田元爾煙

你好,房屋沒有時間限制,有時間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權。現在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使用費,目前沒有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

17樓:逍遙嘆世間

40年產權的多為商業用地,產權到期後,再補交土地出讓金,交完稅接著住,如果國家對那塊地有規劃會酌情收回,給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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