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憑民政局辦理的離婚協議辦理房子的過戶問題嗎

時間 2021-08-30 09:26:31

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雙方一起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帶著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產權***理過戶手續,如果一方拒絕的,另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訴,主張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法院判決後,帶著法院的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準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前提是雙方已經辦理好離婚手續,並且是雙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辦理,

但是房屋原產權人需要到場才能辦理,

協議離婚後一方持協議辦理房產過戶,另一方不配合簽字怎麼辦

4樓:小玲厴濢

近來接待諮詢來中經常遇到一個源問題,即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協議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離婚後一方持房產證及離婚協議去房產局辦理過戶或者交易手續,被房產局告知,需另一方到場簽字否則不予辦理。而此時,另一方往往反悔或提出苛刻條件,面對這種問題怎麼解決? 衷震律師認為,首先,要分析房產局為什麼為這樣做。

很多人認為是房產局不認可這個協議,其實不是房管局認不認可,而是離婚協議的本質是一個合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此合同不能約束合同雙方以外的第三人,更重要的是,房管局是不可能看著單方面帶來一個協議的人就給他辦手續的,萬一是造假怎麼辦,房產局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 其次,這個問題怎麼解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很明確,就是先和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直接訴訟。

房產局要的就是兩種方法,一是雙方一並過來簽字,這是協商。另一種就是要一張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這就需要訴訟。 再次,這個問題怎麼防範。

為避免前述問題,最好在離婚協議約定好辦理完房產過戶手續後再去*****,這種條款的擬定最好委託專業律師起草。

民政局離婚辦理時間過年初幾上班,民政局大年初幾上班

2019年民政局過完年2月11日 正月初七 上班。民政局2017年春節放假時間安排 2月4日 內大年三十除夕 至2月10日 正 容月初六 共調休七天。2月2日 星期六 2月3日 星期日 上班。擴充套件資料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 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外 其他時間民政局按照元旦 春節 ...

夫妻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可以領嗎?還是要自己寫好

沭陽單繼亭律師 離婚協議書相當於合同,要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字。離婚證是民政局發的。 藪貓 協議書自己寫,證件是民政局發。離婚協議書是表示夫妻雙方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按照協議解除婚姻關係,類似於合同,寫明財產分割等。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雙方就達成的離婚協議先草擬乙份協議書,然後雙方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

夫妻已經在民政局協議了離婚,並辦理了離婚相關手續,請問如果現在想到法院確認離婚協議書的效力有沒有時

不需要法院確認。夫妻在民政局辦了協議離婚,辦理了相關手續,就已經完成了離婚的全部法律程式。離婚已經生效,可以執行協議中規定的各項事宜,自由自在地各自行動了。 手續在未辦完狀態 但離婚已生效 目前沒有時間限制的 首先,這份離婚協議在你兩個簽字的時候,已經具備了法律效力。還到法院確認什麼?如果對方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