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業工作6年合同到了,公司不再續簽,那有賠償嗎

時間 2021-08-13 07:16:44

1樓:大咖說整理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賠償。

1、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1)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法第44條第1項」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2)若合同期滿後,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補償金額是如何規定的?

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員工的月工資太高,即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濟補償金只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並且計算的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企業工作六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的話,應該是沒有賠償的。但是如果當時合同有過約定,你可以索要賠償的

3樓:皆有可能

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4樓:天鴻書屋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條文,公司辭退員工應給予經濟補償。按工齡計算,每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補償的工資按現在離職前的乙個月的工資計算。

但由於現在的企業大都是私營業,補償談何容易,需要去勞動部門仲裁處仲裁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儒德律師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企業不再續簽或者低於原來的標準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6樓:紅達安裝

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賠償,並且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7樓:風鈐

合同到期不續簽,沒有什麼賠償,是正常的現象。你可以去人才市場,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8樓:

按常規,大概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有的公司可能多點。

這些一般都給,少數公司不想給,可以去社保局的勞動部門仲裁。

9樓:老梁聊生活

你們合同到了,為什麼還要用呢?為什麼還要給你賠償?

10樓:看淡人生我名

合同到期了。如果公司不再續簽,應該沒有賠償

11樓:東莞偉昌電子

不是你個人過錯公司解雇你有賠償,當然也有特殊情況。

12樓:新世界資訊

不再需要的話,到期的是沒有賠償的

在公司工作6年,現在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續簽合同,該怎麼賠償。但是合同是每3年一簽的?

13樓:

合同到期,你不願意續簽勞動關係解除,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是不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在公司上班六年了,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合同,按勞動法規定公司要賠償我多少錢?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賠錢吧?合同到期了,又不是違反合同辭退。

15樓:手機使用者

請問樓上,合同到期不續鑑還繼續留用,是否為非法用工,能否得到賠償

16樓:戲尋雲

不賠錢,到期了,又不是沒到期,合同又沒註明到期續簽

17樓:來自萬佛寺鶴髮童顏的山桃

應該是六個月工資,可以打12333資詢

我在公司做了7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話我有補償嗎

理論上來說是不行的,除非你符合合同上有註明續簽或者解約的賠償的相關條款。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了,馬上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合同,對我有補償嗎? sml神 看來要給你個準確答案就得引經據典了 答案是 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的話,則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因此回答一年一個月的肯定是不對的。注意 在勞...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多,在合同到期的前半個月公司突然提出終止勞動合同,請問我應該得到哪些賠償

老兄,公司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你明白提出這個意思麼?就是說你是否接受由你決定。既然你月中就已經不工作了,我看你已經接受了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當時你沒有按合同向公司提出要求麼?如果你當時提要求,那麼你起碼還要在公司工作乙個月,因為公司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你。這樣你在工作乙個月後,按照合同規定,你可以領取...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公司讓我寫辭職申請。不然就領不了失業金。請問合理麼?我該怎麼辦

天傑地靈青島人 不知道你早幹什麼去了?因為你只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不符合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合同到期後,公司有權不再續簽。正是因為公司不再續簽,屬於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應向你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讓你寫辭職申請的做法是違法的。合同到期,應支付已工作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