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手受傷未痊癒就辦理出院,醫囑出院修養月,擔心後面有後遺症

時間 2021-07-24 19:51:18

1樓:天涯95天空

可以不要這麼快出院,可以繼續在醫院遼陽,反正都是對方出錢,但是你出院了之後,後續的如果順序要什麼情況的話的話的話,就不一定會賠了

2樓:dy弱水

交通事故手受傷住院,一般都是病情穩定以後醫生就讓出院的,回家休養是對的,家裡比醫院有利於**,傷勢**後有沒有後遺症很難說的,你可以定期複查,**後去做個傷殘鑑定,然後再帶上所有的資料及傷殘鑑定去理賠。

3樓:暱稱請設定

既然醫生說可以出院了,那應該沒有繼續住院的必要了,回家遵照醫囑,也沒有大問題了,只是確實需要好好修養,有問題,及時就診,後續因這次事故產生的費用,還是由對方負責的,如果有後遺症,醫院評估後會給出報告,按報告向對方索賠。另外,之所以事故沒有處理,**就是在等您的後期報告,所以,不用擔心的,安心靜養就是了

4樓:

其實這種硬傷住在醫院裡和家裡都沒什麼區別!你在家只要注意不碰著應該沒什麼問題!互相體諒吧,畢竟另一方也不想傷到你,你都住了四十多天院了,對方要是家庭不是很好的話會被你拖垮的。

aqui te amo。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續**,等傷情穩定後再處理。

您好!交通事故中我是受傷者,對方有車險,事故認定他全責,我住院一個月,後來在家修養,定期到醫院複查

6樓:

如果構成傷殘,建議申請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找對方及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

交通事故已經結案了,後遺症問題

7樓:玉杵搗藥

首先,表示一點疑問:樓主憑什麼認定是“同責任”?既然是“同責任”,為什麼認定是確實樓主全責?

下面回答樓主的問題。

十天過了之後,如果對方出現新的症狀,且有證據與車禍有關,樓主就有責任繼續賠償。

多說一句:

樓主所說的協議,不過是一份調解協議,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當事人完全可以隨時撕毀。

另外,樓主所提協議中約定的“十五天內”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依據法律,類似道路事故一類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一年。也就是對方在一年之內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樓主對其受到的傷害進行賠償。

8樓:牽華月

首先,你的事故是機動車之間的事故,還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事故。如果你是和行人發生事故,賠償三千你選擇私了,還不如公了,既然交警把事故認定書都給你了,而且判定你是全部責任,你大可以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其次,就算你們是同等責任,你作為機動車,從交通法上說,你至少承擔60%——70%的責任,這樣的話你自己車輛如果存在損失,你的保險公司還不會全賠,所以你被認定是全部責任還是交警照顧你的。

最後,至於後遺症的問題,和一樓的朋友回答是一樣的,只要可以證實確實是車禍所造成的,你就要承擔責任。一致協議你們在交**面算是瞭解清楚了,但是隻要對方採取上訴手段,你仍然要承擔責任的。

還需要什麼幫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9樓:山東朱玉華律師

是否有保險?為何賠償3000元?

10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描述太過迷糊,詳情諮詢http://www.122885.com/

交通事故對方負全責,交通事故中對方負全責該怎麼處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要求賠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耍賴不賠償,怎麼辦

馮光華律師 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是民事賠償的主要依據,如果對方全責的話,你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者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告你,至於是否賠償法院會依據責任認定判決的。另外,事故發生在北京,按照管轄的規定,一般交通事故都是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原告由選擇的權利。本案由乙個被告是連雲港的,如果...

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住院,對方是全責,出院後需要賠償那些損失,每天需要賠償責任

逍遙 你好,可以請求醫療 誤工 交通 護理 住院伙食補助 營養等相關費用。傷殘的還有其他賠償。 李春華律師 需要賠償醫藥費 營養費 護理費 伙食補助費等損失。 張塗夫 交警會根據相關法規判定。私了就不好說了。 對方肇事者先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交強險範圍內不夠賠償的,肇事者需要全部個人承擔或商業險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