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孩子判給了女方,由於女方要工作是由女方的媽媽帶著孩子,男方發資訊來要挾女方

時間 2021-06-17 03:30:0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說你老公還是想著這個小孩兒把小孩給接去,怕你,帶著不好。一方面如果實在十日,覺得還可以就復婚。這對所有的人都好。

省了很多麻煩。實在沒有辦法,再去找一下原來給你們判離婚的,法院。要給撫養費強制執行,你孩子本來就是判給你的,要由你來帶。

這就是唯一的理由。我覺得還與其這樣還不如復婚算了。小孩現在是沒有上學,等著上學的時候,很多離婚的都已經復婚了是真的。

2樓:看看看看看先

什麼方面要挾?說你沒時間帶孩子?影響孩子健康成長?

他要挾的目的是什麼?搶孩子撫養權還是要錢?你沒有說的很明白,不過這個你如果有離婚律師朋友最好諮詢一下律師,在網上問,回答的人五湖四海每個人思想不一樣,回答的五花八門只有影響你的判斷

3樓:池友菱

去找他要去,像這樣以後就別讓他帶孩子回去了。

4樓:

要挾倒是不對的,他可能就是不願意讓老人來領孩子而威脅威脅吧。

5樓:沒有新的沙漠

你這是離婚時通過法律判定給你撫養權,他違背了付撫養費已經是違法了。如果你堅持要自己撫養孩子,可以去法院申請,要求強制執行付撫養費和歸還孩子。

離婚了孩子判給了女方,由於女方,要上班,孩子由女方媽媽帶著,男方把孩子接上去說,我不管孩子。咋個做

6樓:

雙方父母離婚了,孩子由女方撫養,其他的方便在離婚的時候有說明嗎?比如說撫養費,對孩子的照顧,雖然孩子判給女方,但是孩子和父母的關係是無法更改的,無論由誰撫養,男方都應該多關心有時間看看孩子,給孩子應有的父愛,在經濟方面也應該給予,給孩子乙個美好的童年!個人的想法,正所謂父愛如山,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希望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7樓:潘琳辰

他不帶孩子,但要給孩子撫養費,只要給了撫養費就可以了

8樓:池友菱

哎,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就是這樣的,父母都不在身邊,從小在姥姥身邊長大,如果男方出撫養費,那麼你就不要上班了,好好帶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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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

已經離婚了,小孩判給男方,現在女方想要小孩撫養權,小孩現在跟女方生活在一起

離婚大律師趙麗 您好,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如果父母雙方協議好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法院也會予以支援,並出具判決書。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法官會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予以判決。該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