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請人吃飯,被請人喝酒後和別人打架出現刑事責任,請吃飯的人有責任嗎

時間 2021-06-11 15:16:56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罪責。

根據《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沒有共同犯罪的行為,因此不能追究其他喝酒人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五條關於共同犯罪定義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解釋】本條是關於共同犯罪定義的規定。本條分為兩款。

第一款是關於什麼是共同犯罪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兩個特徵:1.

共同犯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必須是共同故意犯罪。

所謂“共同故意犯罪”,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幾個犯罪人必須有共同故意。這裡有兩層意思:

一是幾個犯罪人對自己實施的危害行為都持故意的心理狀態,即幾個犯罪人都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或者有意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二是幾個犯罪人相互明知,即幾個犯罪人都認識到自己和其他行為人在共同進行某一犯罪活動。這兩方面的統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2)幾個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所謂共同的犯罪行為,是指各個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具有共同性。即犯罪人各自的犯罪行為都是在他們的共同故意支配下,圍繞共同的犯罪物件,實現共同的犯罪目的而實施的;各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同危害結果具有因果關係,是完成統一犯罪活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3)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

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必然要求。

第二款是關於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及對其如何處罰的規定。這是對共同犯罪概念的重要補充。本款規定了兩層意思:

1.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即二人以上由過失造成同一危害結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處刑。

這是從另一個角度進一步說明了什麼是共同犯罪。2.二人以上由過失造成危害結果,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即按照行為人各自的罪責分別處罰,而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2樓:蘇源刑事辯護

沒有責任。罪責自負,他打架與你請他吃飯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沒參與打架,和你是沒有關係的。

請人吃飯,被邀請的人酒後打架致人重傷,請客吃飯的人需承擔責任嗎

4樓:愛喝粥

【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多數情況下應由發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損失。但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則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四種勸酒情形要承擔法律責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飲酒出事,有四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飲酒需要承擔責任的四種情形,希望大家在飲酒時注意分寸,不能讓人過度飲酒,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

5樓:

法律上來說不承擔責任,但法院判的時候可能會有相應的賠償。

6樓:

出於人道主,破點財吧。責仼很小的。

7樓:**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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