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父母已亡,父母的子女能不能繼承其父母繼承的部分

時間 2021-06-07 19:05:11

1樓:匿名使用者

說清楚些可以嗎?

我自己想了一下,你是不是想說,比如爺爺奶奶的遺產,父親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是先於爺爺奶奶先去世,這樣,孫子女能不能繼承其父應繼承的份額?

如果是這樣,符合代位繼承要件,可以繼承其父母應繼承份額。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被代位繼承人,簡稱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人稱代位繼承人,簡稱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權利,叫代位繼承權。

2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不能。代位繼承只發生於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

3樓:漠然虔誠

不可以只有直系子女享有 代位繼承。(只存在於孫子代老爸向爺爺奶奶的財產享受繼承權這類情形)

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父母不在了,轉繼承人能否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4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權,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該條款適用條件如下:

第一,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死亡。

第二,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在具備轉繼承的條件,適用轉繼承時,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中,轉繼承人應繼承的為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繼承為遺囑繼承人,則其依合法遺囑應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我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後順序嗎?

1 雖然你爸媽沒有補辦結婚證,但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具備了結婚的實質條件,屬於事實婚姻,你母親也是合法繼承人。2 你們放棄繼承是可以的。不必然需要公證。但是要書面放棄。同時要求你們兩個都是成年人才可以。建議你們找當地的居委會和派出所出具材料,證明你父母之間的婚姻關係其他的可以上 狀王網 諮詢。...

第一順序繼承人還在,第二順序繼承人還能繼承嗎

邵景輝性略 不能。按照 繼承法 規定,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配偶 子女 父母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能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 第一順序繼承人主要有哪些

繼承人的繼承順位是發生在法定繼承之下的,在被繼承人沒有通過訂立遺囑或者通過遺贈的方式對其遺產進行處理的情況下,繼承人將會依據法律規定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繼承。我國 民法典 對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位進行了規定 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有被繼承人的配偶 子女 父母,而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為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