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可以強制執行哪些內容

時間 2021-05-24 21:24:5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的判決書生效後,雙方當事人都應當自覺履行判決書所註明的各方義務,如一方拒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生效的判決,但強制執行的標的只能是財物或者行為。

實踐中,並不擔心被執行人

聲稱“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而最擔心的是被執行人就是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如果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會束手無策,申請人只能等被執行人有財

產時,再申請法院執行。但如果被執行人故意隱匿財產,拒不執行,申請人應當從兩個方面給其壓力:

其一,追加被執行人延期執行的罰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執行人到期沒有履行義務,應當按應給付金額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計算延期付款違約金。這樣算來,如果被執行人拒不支付應付的錢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違約金。

而執行法律又沒有規定期限,只要被執行人還活著,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義務。對於一個希望正常生活的人來說,早日結束被法院圍追堵截傳喚的日子,也是其內心的希望。

其二,積極配合法院,追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法

院執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萬機,每個法院手裡總是有幾十上百個案件,法官對某一當事人下的功夫相對較少。因此,為早日實現自己的權益,當事人自己也要

採取一定的措施尋求被執行人財產的線索,必要時,可以再請一些專業調查機構予以協助。如果感覺法院的力度不夠,或認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辦法官交流

2樓:商標註冊服務

你好,民事(離婚)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審理完結時,查明並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行使國家審判權,對案件中的實體問題作出權威性判定。

人民法院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執行力。除了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撤銷判決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撤銷。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有關單位和個人,也有義務協助判決的執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強制執行判決。拒絕執行判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行為人採取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抗拒執行判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類,按照人民法院的審級制度,可以把判決分為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按照判決所解決的案件的性質,可以把判決分為確認判決、給付判決和變更判決。按照案件審理的結果,可以分為全部判決和部分判決。

按照當事人到庭的情況,可以分為對席判決和缺席判決。 民事判決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3樓:李右丞

離婚判決書中關於人身權的一些判決內容不能直接進行執行,比如判決未成年子女隨男方生活,而女方隱匿子女而拒絕送交男方,人民法院並不能強行將小孩搶過來交給男方,一般是對女方做工作,做不通的可能就要進行拘留。又比如探視權,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不配合的,法院也不能強行將小孩搶過來給探視方,一般也要對直接撫養一方做工作,做不通的就可能拘留。

離婚判決書丟了,請問怎麼去補辦,離婚判決書丟了怎麼辦去哪個法院補呢

夜之殤殤殤 離婚判決書丟失後,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影印判決書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找法網 離婚判決書丟失後,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影印離婚判決書並加蓋法院公章,這樣離婚判決...

離婚判決書怎樣換離婚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可以到民政局換成離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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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沒有說多久可以公告,也就是說,如果法院認為有必要,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達。法律分析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 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一審民事判決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