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決書後,是我找到對方要錢,還是對方交到法院

時間 2021-05-24 21:24:53

1樓:合夥人科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如果有關單位,收到通知後從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的收入,使付款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人民法院有權責令限期恢復收入;當事人逾期不追償的,責令其在已支付的金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如果有關單位或公民持有該物業或票據法律檔案中指定,在收到通知或通知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配合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或票據,人民法院有權責令他們限期恢復財產或票據;逾期不追償的,裁定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方主動還款

2、在對方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可憑藉法院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建議:一般能鬧到法院上的,在主觀上都是不願意還款的,不要等待對方主動還款,要主動出擊。這樣也防止對方轉移財產,而且你也會很及時的知道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能夠及時的主張自己的權益。

3樓:

判決書上規定了還款時限,他要在期間內把錢還給你。如果不還,可以上法院要求強制執行。若你怕他轉移財產,可立即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4樓:周廷峰律師

如果對方主動履行判決,你就可以到法院領到判決的錢,如果對方到期不主動履行,你則需要申請強制執行。

5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對方不交付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