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意義

時間 2021-09-03 01:49:55

1樓:潘增飛

淨糊弄人的,不值一提

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有區別嗎

2樓:宛如昨日

是有區別的。

1、成立目的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企業則追求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2、主體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體;而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對出資人的身份做特別規定。

3、服務物件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技術、資訊、生產資料購買和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等服務。而企業則一般沒有所謂的內部服務,服務物件主要是面對市場大眾。

4、財產關係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產按份額量化到個人,記載在成員賬戶中。而股份制的企業,股東的出資構成企業的財產,不將企業的財產按份額量化在股東名下。

5、退出機制對法人資產的影響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加入自願、退出自由。成員退出時,可以帶走自己加入時的出資和記載在其賬戶內的由公積金形成的財產份額。

而加入企業的股東一般只能以轉讓股份的形式退出(減資有特別規定,如企業法人要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而如果沒有人願意接受你所轉讓的股份,那麼你就根本沒法退出,這種退出一般並不帶來企業法人資產的減少。

6、地位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而股份制企業則是以股東所持有的股份為決策的基石。

7、分配方式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盈餘主要按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還,盈餘分配的基礎是成員對合作社提供服務的利用程度,即“按惠顧額返還盈餘”。而一般企業的利潤則“按股分紅”。

3樓:民生為本

沒有區別,現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202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與合作社發展的多種形式已經不相適應,為解決這一問題,**一號檔案已經使用農民合作社一詞。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在徵求修改之中。

4樓:匿名使用者

是大與小的區別,農民合作社的外延要比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得多。

5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一種說法比較老舊。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6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

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第一章總則第二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簡要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另一方面,從服務物件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2023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

7樓:just享受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互助性經濟組織。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另一方面,從服務物件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二條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8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9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嚴格起來說,這是一個社團組織,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個體戶。專業合作社與行業協會的性質差不多,行業協會是為會員服務的,專業合作社同樣也是為各家專業戶服務的。行業協會就是社團組織。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民企的一種,目前國家對他的政策還是比較優惠的,屬於呵護物件,可惜被一些大的民企老闆給玩壞了,成為貸款公司的黑鍋。

11樓:雲遊四海

合作社,是由農民集資,以股份的形式辦起的民營企業,他是現結段農村承包制的一種新的模式,是實現土地集中大規模機械化管理的模式,是“農改”的實驗模式,所以,國家政策一度傾斜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是國家或者公有性質,幾家人都可以合作成立一個合作社,不過要保證高質量發展,必須要有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才行。

13樓:百度使用者

國家批准的民辦企業(股份制企業)。

農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樣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農民

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版,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權

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2023年**1號檔案首次提出“農民合作社”的概念,這是根據近年來我國農民合作組織蓬勃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的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多,由種植養殖業向加工、勞務、運輸、資訊、資金、技術和銷售等眾多領域延伸。隨著多種型別合作社的出現,單純的“專業合作”已經不能涵蓋農民合作的內容了,此次**一號檔案使用“農民合作社”這個概念更科學、更全面,除了單純從事種養業外,農機服務合作社、鄉村旅遊合作社、手工業合作社等從事二三產業的合作社快速發展,資金互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社群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提供金融、土地、租賃等創新服務的新型合作社也方興未艾。

合作社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15樓:虛_華_滅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合作社以生產環節為標準分為: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16樓:金色曙光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有以下幾個特點:

(1)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體,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3)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登記、組織機構、財務管理以及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體問題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調整

17樓:康波財經

合作社屬於自治組織性質。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合作社屬於什麼性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有區別嗎

朋友你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個新生事物,現在沒有現成的好的先例,供我們參考。我們合作社是09年成立的,現在只能做到,找些客商到家裡來收購產品,聯絡點新品種,不定時的聘請專家講講課,讓社員學點新技術,再就是給大夥弄些生產資料,僅此而以。農村基層工作太難了,國家說對合作社有扶持,可兩年了,連點兒指導性的意...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公司嗎,農民專業合作社屬於什麼企業性質

中國農業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以下簡稱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義是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 利用者,自願聯合 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這一定義包含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堅持以家庭...

農民專業合作社需不需交所得稅,農民合作社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 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第 一 項規定 從事農 林 牧 漁業專案的所得 可以免徵 減徵企業所得稅。根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 一 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 林 牧 漁業專案的所得,可以免徵 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 企業從事下列專案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