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和第三者有了小孩,第三者要求要三萬,斷絕來往。該怎麼寫協議書

時間 2022-07-17 04:30:08

1樓:科伊

第三者肯定是不受好評的,因為會破壞人家的家庭和那麼多年的感情。

該怎樣去看待第三者呢?

或許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甚至是痛苦的婚姻,當出現第三者的時候,總是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入侵的人身上,這是不好的,婚姻裡除了感情要維持,責任是最大的。因為孩子是最無辜的。而第三者往往出現得很尷尬。

我一直相信,一段婚姻走到盡頭,不是因為第三者的插足,而是婚姻本身已走向破裂的邊緣,第三者只是加快了破碎的步伐而已。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本應該是幸福溫馨的家,直到變成地獄都要抓住不放呢?家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難道完整就是家了?難道組建乙個家庭,就是為了完整嗎?

一些夫妻總把責任推到孩子身上,為了孩子湊合吧,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無知的孩子身上?不是每個孩子都希望用父母一生的幸福去換他那所謂的童年的。勉強的婚姻會有爭吵,甚至暴力,這些又在年幼的孩子的心靈上造成多大的傷痕呢?

他們有沒有想過,他們爭吵的同時,無助的孩子正躲在被窩裡哭泣,祈求上天賜給他乙個溫暖的家。家不要太大太華麗,只要溫暖就好。

有些人會說:你太年輕了,等你再大一點你就能明白了。真的是年輕嗎?

還是我與這世界脫軌了?人活著難道是為別人活的嗎?不是為自己嗎?

為什麼明明過得不好,還要繼續下去呢?難道這就是來到這世界的追求?年輕的時候我們總會說將來怎麼怎麼樣,成家了會怎麼怎麼樣,可結果又是怎麼樣?

我們該關注過程,還是該重視結果?我知道兩者都很重要,都要關注,但到底在我們的心中,那個更重要呢?

所以我覺得現在最主要的是要有責任心,還有要好好珍惜身邊的人和事。我想婚姻都是需要經營的,靠雙方共同去努力,孩子是乙個家庭最核心的東西,想想很多時候不應該只是去責怪第三者,而是要看看這個家庭為什麼那麼容易就被第三者入侵了。

個人看法哈。

2樓:改疏華

協議書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果的。

由於他們是情人關係,感情這個事情法院沒法判決,況且小孩需要撫養,雙方都有權利和義務來照顧小孩。至於3萬元的費用,後果只能靠對方的誠信來決定了。

所以以後再孩子上面可以商量,其它的無理要求都不能滿足。

3樓:琳琳

讓老爸處理吧不好斷哪,孩子歸誰

第三者把三個月大的孩子給了孩子的爸爸,現在孩子有九個月大了!當初還寫了乙份協議心甘情願把孩子給男方

4樓:超級成功

那當初寫的那份協議算什麼?一張廢紙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的母親要在法律層面明確表示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才有效力,應找公正處或律師明確協議書的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那麼,你的優勢在**呢?比如,你更愛孩子,會對孩子更多的感情照顧,更好的學習教育等等,而且小孩子三歲之前跟麻麻一起生活,對孩子更好方面出發,去打官司。

有一私生子,為了家庭男方要和第三者斷絕關係,男子撫養私生子,協議書怎麼寫

7樓:幸運先行動

解除同居關係協議書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址:乙方: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解除同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同居關係,同時考慮到雙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願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元(大寫)作為乙方的生活費(不要約定為青春損失費,因為法律不支援)。

二、子女撫養條款: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若男方及其親屬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於子女成長的行為(達到嚴重程度)時,女方有權變更監護權,同時男方應支付給女方¥: 元(大寫)作為賠償。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電腦、洗衣機、冰箱、電爐,現協商歸甲方所有。

2、同居期間甲(乙)方所購買的財產(如.....等)歸甲(乙)方所有。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個人存款、房產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為防止一方偽造債務,侵吞另一方個人財產。故在本協議生效後,另行出現的「共同債務」由男女雙方各自負責自行解決。各自名下債權(債務)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同意於****年**月**日前搬離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離,乙方可強制甲方搬離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乙方可到甲方單位(父母等親屬住處)請求甲方單位組織(父母等親屬)出面協商解決。甲方在居住期間和搬離後不得破壞任何房產及物品,否則,照價加倍賠償。

六、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則應賠償對方人民幣 元(大寫)。

七、探視條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兒(兒子) 次 ,在每月的第乙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女兒(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況或國家法定節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男方才能取得該次探望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不得有破壞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為,且必須以有利於子女成長的方式來行使。

八、雙方簽訂本協議後,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房屋登記、過戶等)。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孩子隨男方生活,女方支付撫養費至18周歲二、女方有探視權

三、女方未經男方同意不得騷擾男方家庭

四、男方向女方支付補償金,如女方違反約定,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該補償金。

9樓:

你最好還是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比較好,至少律師知道怎麼寫才具備法律效應,並且會告知你具體的拿出多少數額才合適,這件事情不是小事,這個分類是解決夫妻情感問題的分類,專業的律師很少的,還是在當地諮詢律師吧!

10樓:巖姐說

有乙個私生子,為了家庭男方要和第三者斷絕關係,由男子來撫養私生子的話,需要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協議書的內容大概包括以下幾點:

一、雙方是本著公平自願的前提下簽訂本協議書;

二、私生子的撫養權歸男方所有,女方不再屬於孩子的監護人和共同撫養人;

三、女方不再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也不得和男方有任何的關係與糾纏;

四、為了補償女方的權利損失,男方需要一次性支付人民幣xx萬元給女方;

五、本協議生效時間等。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要杜絕女方和男方繼續糾纏在一起,但是一般有孩子的存在都很難徹底斷絕關係的,還是要謹慎一下。

11樓:匿名使用者

以事實說話,

1、事件起因,簡單點好。

2、為什麼立此協議。

3、協議成立後雙方的責任,陪償損失

4、協議後不得做那些事(反悔、騷擾)

12樓:胡濤律師

雙方簽訂協議就可以,沒有正規的范文!

13樓:來自水府廟風流爾雅的雨天

男方婚外生子,想要回孩子,擺脫糾糾纏,給予女方補償,怎麼辦

我和老公沒結婚證,現在要離婚,他出現第三者,有乙個孩子,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14樓:悽凌飄雪

新婚姻法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所以離婚協議也並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們只能協商解決,如果對方不同意你的要求只能訴訟法律了!

15樓:小眼探花

沒結婚證,就是同居關係,雙方協商解決孩子的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根本沒有婚姻,談不上離婚,也不用寫什麼離婚協議書。

各自走入就是了。

我老公跟第三者有了小孩,第三者應該受到怎樣的法律責任?

17樓:智愛分享

過去有通姦罪之說,應該是兩個人都有罪,你可以查查,現在好像取消了,僅是道德問題了。

18樓:往昔歡樂時

恭喜第三章了。現在是非法邊合法了哦。恭喜啊。、 以後也有合法權利分你老公的家產了。

19樓:

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20樓:尋心

你老公也有法律責任,這叫非法同居罪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你老公應該受到怎樣的懲罰

第三者跟女方已經斷絕來往,女方原配還來第三者家**,第三者該怎樣處理

22樓:

要鞏固你愛情的巢。自己首先努力做到善良善解人意。勤勞勤奮。

誰也不能和你競爭。他認為你是他的唯一。千萬不要把他推給對方。

讓第三者的腳提的在高也插不進來。累死第三者。這樣痛苦應是第三者享受。

這是他自作自受。自己釀的苦酒自己喝。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要誠信,不管在什麼事方面。

是不是第三者 (補充),是不是第三者 (補充)

不一定是第三者 也許你才是真真適合他的人 但也可能是啦 我絕對在不傷害任何人的情況的愛情才是最美的 好複雜啊 但我看明白了 我覺得a不值得去愛,他對愛的不負責任 你也是你對的起你男朋友嗎 你們這是在欺騙別人 看了上面的 我覺得在看乙個日本的電影自白哦 對男主角的評價 壞 對女主角的評價 傻 對女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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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概念,不是第三者有錯,是接受第三者的人有錯,縱使第三者多麼多麼好,只要當事人不接受,搞清楚自己的立場,什麼都不會發生。所以最壞的人不是你,是他。離開那個壞人,他從不為你考慮。女人一生終究是要找個歸宿的,乙個人沒辦法預料以後自己的想法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現在不要求很多,可是能保證以後也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