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我在一私企開車十二年現得了腰椎間盤突岀出並做了手術這病算職業病嗎

時間 2022-03-24 07:35:12

1樓:嘆笑一世傾城

不屬於。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調整的原則和職業病的遴選原則,修訂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由原來的115種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其中新增18種,對2項開放性條款進行了整合。另外,對16種職業病的名稱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仍然將職業病分為10類,其中3類的分類名稱做了調整。一是將原「塵肺」與「其他職業病」中的呼吸系統疾病合併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二是將原「職業中毒」修改為「職業性化學中毒」;三是將「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修改為「職業性傳染病」。

此外,還對職業性**病、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傳染病等做了相應調整。

本次《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調整傾向生產一線作業人員。例如煤炭、冶金、有色金屬、化工、林業、建材、機械加工行業作業人員,另外,還涉及低溫作業人員、醫療衛生人員和人民警察等。

2樓:霸氣航行天下

不算,因為這個不在職業病名錄裡面。

我父親在一私人企業從事電焊工作四五年了,現在患有腰椎間盤突出。大家說說這算不算職業病。這家私人企業

3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說,四五年的事,企業會推卸責任的。當然,你帶著父親去檢查,看看這個問題是否是在這幾年出現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算職業病,這個病很多

勞動法腰椎間盤突出醫療期多久

5樓:律雲法律服務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由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醫療期標準都未做具體規定,因此全國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您可以去你們當地人社局諮詢一下。

6樓:匿名使用者

非因工負傷或不是職業病的 沒得醫療期

我是公司員工,現患了腰椎間盤突出,請問公司需要負責任嗎?這屬於工傷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工傷

對工傷的定義: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

員工雖患有腰椎間盤突出,但對比第四條可知並非由此原因引起的,因此並不能被斷定工傷。

參考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100問》編寫組.《工傷保險條例100問》.天津:法律出版社,2017

8樓:樂美康中藥離子

1、你說是工傷,你判斷的來由是什麼?僅僅是因為你在上班期間所得的?界定是否工傷的乙個最重要的標準就是你的問題是否由於在這個工作期間由於明顯的直接原因所導致的。

要非常具體的分析工作與疾病之間的關係,只有符合由於這個工作而導致這個問題的直接原因的邏輯才能說是屬於這個工作的工傷,正式因為這個界定是需要牽涉到很多方面的問題,所以一般來講,很多職業病都沒有被界定。那就更不要說你的這類長期性積累性的慢性疾病的工傷界定問題了。

2、實際上很多沒上班工作的人也存在腰間盤突出,也有很多任務作的人反而沒得上腰間盤突出的問題,甚至他工作一生都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這就說明並非要是工作就會一定會導致腰間盤突出的問題。那這個說明什麼問題呢?

這說明腰間盤突出首先跟個人體質有關,其次跟生活習慣和工作方式有關,再次,這是乙個慢性的積累性的疾病,有的人在早期注重**,就治好了。有的人注意預防,所以也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有的人有了輕度的腰間盤問題,卻不去防治,結果問題加重,變成了腰間盤突出。

所以個人的防治意識也對腰間盤突出有著很大的關係。

3、既然你現在有了腰間盤突出的問題,就不要再把時間浪費在企圖從企業那裡獲得賠償之類的問題,因為這是幾乎無法勝出的。那就直接採取有效措施來進行**了。對於像腰間盤突出和腰肌勞損、還有肩周炎、頸椎病、關節炎等問題早已發展處很多的**,這些**各異,有中醫的,有西醫的,有激進的**,有保守的**,有能起到作用的,也有起不到作用的,很多人把治好病的原因說成取決於醫生,也就是說取決誰來**的問題,這是錯誤的。

醫生只是幫你搞清是什麼問題,藥物都是相通的,真正的起決定作用的還是藥,在真正的**過程,能直接對你的病症發揮作用的是什麼,除了藥物難道還有其他什麼?腰間盤突出和腰肌勞損這類疾病問題現在更好的**方式反倒是在家**,你才能得到最好的**、更好的修養,其效果也才會更好。把所有的希望寄託於某個人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4、那現在該怎麼做?在**諸如肩周炎、頸椎病、腰椎病、關節炎和腰肌勞損這類慢性病時,必須得遵循下面幾點的基本原則,包括 1正確的藥物,這是基本和前提,如果藥物不正確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浪費和無用,2是正確的用藥方法,這是**的保證,是讓單次用藥的效果達到最大化,使得單次藥物被吸收和利用的效率最大限度,3是必須要堅持,很多人不按療程來用藥,不堅持不持續,導致反覆,就是因為沒有堅持,每次中斷後再重新開始的話,前面的基本相當於白做。4是注意禁忌,即使乙個階段的**後治好了,但在往後的生活如果還是重複之前的不良的生活習慣和致病的生活方式,不去保護身體,從而導致**,是非常多的人的在**中遇到的問題。

5、總而言之,我們需要的系統的**方案,可以快速高效解除肩周炎、頸椎病、腰椎病、腰肌勞損、關節炎問題,起到預防、**和防止**的作用。

9樓:村里唯一的希望喲

為什麼會屬於工傷呢,是急性的嗎?腰間盤突出是不屬於職業病的

如果不能認定為工傷和職業病,那麼公司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職業病,傷者應當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職業病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傷殘等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1樓:姚梅沉

負不負責不是我們自己說的算的得需要進行認定,你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具體流程請參照下面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工傷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大家好 我是在職工人 因腰椎間盤突出需休息 領導不准休病假 符合勞動法嗎?

12樓:

唉!我要是你,連續請假,不被批……突然一天就在工作時間躺倒不能動了,非得公司送醫院折騰他個工傷不可,醫院的所有費用你都不出,就看醫院怎麼和公司處理,家人也不要出面,你就躺著不動彈,除了疼痛什麼都不說……

13樓:絕望的氣息

員工享有醫療期的權利,只要按照公司相應的規定,提交醫院的病例、診斷證明,以及醫院開具的關於休假的證明,就有權進入醫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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