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有沒有選舉權

時間 2021-07-21 01:19:28

1樓:百家百談

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對公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問題作出了進一步明確的規定。

主要內容是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行使選舉權利。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由於其患病失去了行為能力,喪失了行使政治權利的能力,因此,經選舉委員會確認確實無法行使選舉權利後,暫不行使其選舉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樓:超絕至精

精神病人本身是有選舉權的,但是因為病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二十六條   選民登記按選區進行,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每次選舉前對上次選民登記以後新滿十八周歲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後恢復政治權利的選民,予以登記。

對選民經登記後遷出原選區的,列入新遷入的選區的選民名單;對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從選民名單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擴充套件資料

選舉的民主程式

(一)選舉的組織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我國主持選舉工作的組織有兩種:一是在實行間接選舉的地方,如全國人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由人大常委會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二是在實行直接選舉的地方,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

(二)劃分選區和選民登記

選區是指以一定數量的人口為基礎進行直接選舉,產生人大代表的區域,也是人大代表聯絡選民開展活動的基本單位。在我國直接選舉的地方,即在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其人大代表的名額分配到各個選區,由選民按選區直接投票選舉。

(三)代表候選人的提出

代表候選人的提出是民主選舉的基礎環節,是能否充分發揚民主、選好人民代表的關鍵。根據我國選舉法的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按照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提名產生

(四)投票選舉

投票是選民或代表行使選舉權的最後環節。選舉法規定,在實行直接選舉的地方,由選舉委員會主持投票選舉工作,並可通過召開選舉大會,設立投票和流動票箱的方式進行投票。

(五)對代表的罷免和補選

罷免是防止人民代表由人民公僕蛻化為高高在上、脫離人民的官老爺,從而使國家政權始終屬於人民的根本保證。我國選舉法以專章規定了對代表的監督、罷免和補選的措施。

3樓:世霽邗靜竹

精神病患者當然享有選舉權,他享有該權利的權利能力.雖然他不具有行使該權利的行為能力,但不能因此而剝奪他的權利能力.

4樓:匿名使用者

答案是肯定的。但「擁有」選舉權,不一定就是「行使」選舉權。

根據法治原則和我國憲法,每乙個公民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精神病人(包括智障者)也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不過由於精神障礙的影響,有些精神病人沒有能力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理應不參加選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5樓:匿名使用者

有,他又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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