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背書回頭票還能使用嗎,承兌匯票回頭票能正常使用嗎

時間 2022-02-08 14:05:24

1樓:之何勿思

只要程式合法,交易真實,承兌背書回頭票可以使用的。

回頭票就是有同一家單位兩次以上背書的票據!便是a公司支付給b公司,而b公司(或者經過另幾家背書後)又支付於a公司.這樣的票如果你是用來等到時間托收的,則沒什麼問題,但如需貼現的話就比較困難了,一些銀行不收回頭票的.

付款的話一些單位也可能會不要。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由於某一手背書人重複了,導致可追索物件相對減少。針對回頭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頭背書的合理性,根據背書上的單位作出判斷,然後再決定是否收取。

2樓:檸萌的滾燙生活

承兌匯票能否使用,看的是匯票的承兌人(付款人)的信譽,與出票人和背書人無關。因為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譽,因此,不論出票人和背書人是誰,即使出現承兌背書回頭票一般匯票據的繼續轉讓是沒有問題的,除非承兌銀行的信譽不好。

特殊情況下,比如出現出票人是最後背書人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票據權利人與票據債務人為同一人,銀行不受理貼現業務,但如果持票人繼續向後轉讓,也是可以的。

擴充套件資料在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背書轉讓匯票權力時,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有關的記載,並且應該將匯票進行交付。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進行轉讓,所以匯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書人不願意將此匯票繼續背書流通下去,也可以在匯票的背面記載「不得轉讓」的字樣,此匯票就屬於不能夠背書轉讓的匯票。

此種銀行承兌匯票的轉讓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況下,匯票是不能夠繼續轉讓的,但是如果被背書人繼續轉讓此匯票,則背書人對在記載不得轉讓的字樣以後取得票據的權利人不承擔義務。這種做法就限制了票據的流通性,保護了當事人的意思。

不得轉讓背書屬於「背書禁止」範疇,就是法律賦予票據有關當事人有權對票據權利的轉讓性加以限制。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該票據即失去流通性,即使該票據轉讓,也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受讓人不享有票據權利。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在背書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並不會使票據喪失流通性。它的效力僅在於背書人只對其直接的被背書人承擔責任,而對此後的一切當事人,包括以後的被背書人、背書人、最後持票人等不負擔保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不能進行貼現,持票人也不能作質押背書,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商業匯票,貼現或質押後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據權利;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商業匯票,貼現或質押後的持票人不得對此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

3樓:綠水青山

承兌背書回頭票還能使用嗎——只要程式合法,交易真實,承兌背書回頭票可以使用的。

承兌匯票回頭票能正常使用嗎

4樓:靜的窒息

其實一般指的回頭票是 類似a背書給b,b再背書給c,c卻背書給a的情況,a給b,b又給a的情況也是回頭票 但更嚴重 業界叫aba回頭票。這種票一般不能貼現,只能背書和到期托收或者找金融中介貼現 。

5樓:滿意

回答親,您好。你的問題由我來回答。由於打字和整理資料需要一定時間。希望你耐心等待,五分鐘左右。

提問您好,回頭承兌匯票是真實業務,到底能不能收?

回答在分析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怎麼處理?

到期跟其他票據一樣去開戶行辦理承兌,收款人是匯票上記載的受領匯票金額的最初票據權利人。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出票日期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出票人在匯票上註明"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喪失流通性,其後手不得再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必須簽章,簽章必須清楚。

出票人將簽發好的銀行承兌匯票交給收款人後,出票行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所謂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現實地出示匯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據權利的行為

提問謝謝您,您的理解不完全正確,我的意思是我(假設為a)給別人(假設為b)一張銀行承兌,對方能否再直接給我??還是要給另一家(假設為c)後,c再給我,這樣可以嗎?

回答那就變成了a-b-c這樣是不可以的。

提問您說的是a-b-c-a不可以,那a-b-a更不可以了

您說的是a-b-c-a不可以,那a-b-a更不可以了

回答都不可以的

更多10條

承兌匯票回頭票什麼?

6樓:胡蘿蔔泡蘿蔔

承兌匯票回頭票是a-b-a回頭票

a-b-a是指出票人出票給收款人,然後收款人直接背書給出票人的情況。a-b-a回頭票,可能存在著企業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單純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的情況。一般銀行在辦理貼現業務時,對a-b-a回頭票會要求比較嚴格或拒貼。

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

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可以交付一定保證金,然後出票的功能,具有一定融資作用。因此,當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時,要注意防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由於某一手背書人重複了,導致可追索物件相對減少。針對回頭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頭背書的合理性,根據背書上的單位作出判斷,然後再決定是否收取。

7樓:yami栗子

回答行承兌匯票回頭票是指在匯票背書轉讓時,經過一手或多手背書後,其中一手又回到了匯票出票人、收款人或者前手背書人進行背書的情況。回頭票一般不影響票據的流轉和票據權利的行使,但有兩種情況需要引起承兌行重視。

1、a-b-a回頭票

a-b-a是指出票人出票給收款人,然後收款人直接背書給出票人的情況。a-b-a回頭票,可能存在著企業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單純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的情況。一般銀行在辦理貼現業務時,對a-b-a回頭票會要求比較嚴格或拒貼。

2、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

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可以交付一定保證金,然後出票的功能,具有一定融資作用。因此,當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時,要注意防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由於某一手背書人重複了,導致可追索物件相對減少。針對回頭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頭背書的合理性,根據背書上的單位作出判斷,然後再決定是否收取。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由於某一手背書人重複了,導致可追索物件相對減少。針對回頭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頭背書的合理性,根據背書上的單位作出判斷,然後再決定是否收取。

希望可以幫忙您,祝您生活愉快,感恩贊,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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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的回頭票怎麼理解?

8樓:匿名使用者

行承兌匯票回頭票是指在匯票背書轉讓時,經過一手或多手背書後,其中一手又回到了匯票出票人、收款人或者前手背書人進行背書的情況。回頭票一般不影響票據的流轉和票據權利的行使,但有兩種情況需要引起承兌行重視。

1、a-b-a回頭票

a-b-a是指出票人出票給收款人,然後收款人直接背書給出票人的情況。a-b-a回頭票,可能存在著企業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單純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的情況。一般銀行在辦理貼現業務時,對a-b-a回頭票會要求比較嚴格或拒貼。

2、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

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可以交付一定保證金,然後出票的功能,具有一定融資作用。因此,當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全是關聯企業時,要注意防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由於某一手背書人重複了,導致可追索物件相對減少。針對回頭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頭背書的合理性,根據背書上的單位作出判斷,然後再決定是否收取。

擴充套件資料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具備的條件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係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

(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證

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一般指的回頭票是 類似a背書給b,b再背書給c,c卻背書給a的情況,a給b,b又給a的情況也是回頭票 但更嚴重 業界叫aba回頭票。這種票一般不能貼現,只能背書和到期托收或者找金融中介貼現 。上海泰來投資**** 小楊

10樓:滿意

回答親,您好。你的問題由我來回答。由於打字和整理資料需要一定時間。希望你耐心等待,五分鐘左右。

提問您好,回頭承兌匯票是真實業務,到底能不能收?

回答在分析

銀行承兌匯票回頭票怎麼處理?

到期跟其他票據一樣去開戶行辦理承兌,收款人是匯票上記載的受領匯票金額的最初票據權利人。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出票日期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出票人在匯票上註明"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喪失流通性,其後手不得再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必須簽章,簽章必須清楚。

出票人將簽發好的銀行承兌匯票交給收款人後,出票行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所謂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現實地出示匯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據權利的行為

提問謝謝您,您的理解不完全正確,我的意思是我(假設為a)給別人(假設為b)一張銀行承兌,對方能否再直接給我??還是要給另一家(假設為c)後,c再給我,這樣可以嗎?

回答那就變成了a-b-c這樣是不可以的。

提問您說的是a-b-c-a不可以,那a-b-a更不可以了

您說的是a-b-c-a不可以,那a-b-a更不可以了

回答都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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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匿名使用者

a公司出的票 b 公司為收款人 這個票款是b公司得到 現在下面一手背書人是a公司 回頭背書 這就涉嫌套現 銀行會理解為 a公司需要資金 利用b公司做虛假合同 開出的票 a公司拿去貼現。

12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舉個例子說明。

a出的票,收款人是b

b收到票後又背書給a,這樣行為叫回頭背書。

這種票一般不能貼現,只能背書和到期托收。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還可以退回嗎

13樓:百怡說銀行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是還可以退回,但是再蓋章就會變成回頭票.雖說可以這樣操作,但回頭背書的票,未到期到銀行是貼現不了的,只可以繼續背書轉讓或者持手到期托收.

被背書人[endorsee] :票據的受讓人.票據經特別背書後,由收款人作為背書人轉讓給受讓人.

被背書人在匯票上再加上背書而轉讓,成為第二背書人,新的受讓人成為第二被背書人.依次下去,票據可以連續轉讓.

對受讓人,即被背書人來說,所有背書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對轉讓人,即背書人來說,所有受讓人,即被背書人都是他的後手.但票據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並非都是背書人和被背書人。

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行為。背書按照目的不同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轉讓背書是以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為目的;非轉讓背書是將特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託收款背書和質押背書。無論何種目的,都應當記載背書事項並交付票據。

經過背書,票據的所有權由背書人轉給被背書人。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背書、多次轉讓。背書有限定性背書、空白背書、特別背書、有限度背書和有條件背書5種方式。

商業行為含義

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書連續性對於票據權利人是證明其權利的乙個重要因素。

背書在商業行為中的意思:支票在轉讓的過程中有一種是轉讓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後簽名(或蓋章),稱為背書。背書的人就會對這張支票負某種程度、類似擔保的償還責任,之後就引申為擔保、保證的意思。

即為你的事情或為你說的話作擔保、保證。

比如說:我為這句話的真實性背書。

背書的形式:背書是一種要式行為,因此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須做成背書並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書不得記載的內容有兩項:一是附有條件的背書;二是部分背書。

背書應當連續。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後連線。如果背書不連續,付款人可以拒絕向持票人付款,否則付款人得自行承擔責任。

背書連續主要指背書在形式上連續,如果背書在實質上不連續,比如有偽造簽章等等,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付款,但是付款人不得在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據權利人的情況下付款。

背書連續的涵義有多種界定,一些法學界學者認為,背書連續僅以形式上連續有效的背書存在為前提,至於實質上該背書是否有效,在所不問。但是,也有研究表明,不僅形式上,而且實質上也連續的背書,才能被認為是真正連續的有效背書。背書連續的認定規則由三個要素構成:

一為背書連續將產生何種效力,二為背書形式連續應具有何種結構,三為不真實背書的認定責任及法律後果。從實際操作層面看,背書連續的認定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應用性問題:一是,票據持票人能否依據形式連續的背書取得票據權利,還是僅僅依據形式連續背書取得占有票據的形式性資格,真正票據實體權利的取得,尚需要背書實質連續;二是,付款人對背書連續認定應盡怎樣的義務。

付款人對形式連續的背書付款,能否免責?

背書連續性問題涉及票據權利轉移的有效性,進而影響票據的流通性,無疑是整個票據制度的核心問題之一。由於目前的票據業務和司法審判活動仍反映出票據法律規則網存在著實踐中的盲點,所以,無論從立法還是從實務的角度,研究和完善票據背書連續的認定規則,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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