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需要做進項稅轉出嗎

時間 2021-12-20 19:43:06

1樓:餘湧泉

發票作廢不需要做進項轉出,如發票已經入賬,則予以原樣衝回即可,如原發票未入賬,不需要入賬。

發票作廢是指操作員對填開發票資訊錄入錯誤的已開具發票進行作廢。

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後,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在會計賬務處理上,發票作廢即已經不能再證明原業務有有效性,這種作廢的發票不應入賬。因此,原已經入賬的,予以衝回,原來未入賬的,不需要入賬。

2樓:霸燈

既然對方已經將發票作廢了,接受方就不得抵扣進項稅,已經抵扣的,要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分錄:借:原材料/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如果對方答應補開發票來,也可以暫掛其他應收款科目借:其他應收款——待取得進項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我購方已抵扣的增值稅發票,但銷方已作廢,要做進項稅轉出?說明情況的證明怎麼寫合適?

3樓:老金會計

如果業務真實可以據寫寫說明

主要是說明銷方為什麼作廢和已方業務真實性的闡述例 我司什麼時間與銷方簽訂的合同 貨是如何到的 運費的支付 入庫憑證

資金是如何償付的

物流資金流都要相符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司於某年某月某日收到的發票,號碼******xx,金額是***x,因發票上購貨數量(或其他方面)有誤,此發票xx公司(銷售方)已作廢,但我司已於某月份認證,先申請做進項轉出處理。

5樓:一起愛學習

要做的。

進項轉出情況說明

**稅務局:

今有我公司收到**公司的增值稅專用 發票(票號     金額     稅額    )已於**年**月**日認證抵扣,但對方誤將此票作廢,我方現將此發票做進項稅轉出,特此說明。

增值稅暫行條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於增值稅應稅專案,而是用於非應稅專案、免稅專案或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並未確定將用於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專案、免稅專案、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轉出,因為稅務局要雙方比對。至於情況說明根據你的情況如實說。

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重開需要繳稅嗎

墨汁諾 如果因為原發票有誤,需要開紅字發票沖銷,再重新開正確的發票,本月一正一負沖抵,無需再次繳納稅款,如果是新的交易,再次開發票肯定要繳納稅款的。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那麼重開發票後,本季度收入是否超過9萬。如果季度收入超過9萬而不足超過30萬,應按3 全額交納增值稅及城建稅 增值稅的7 如果季度收...

跨年的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額為什麼要轉出,不抵扣是否不用進項稅額

增值稅發票可以跨年抵扣啊,不需要轉出,只是現在稅務規定費用不能跨年 現在的增值稅發票不能抵扣的是不是也要認證,再做進項稅額轉出?求解 現在的增值稅發票不允許抵扣的也要認證,再做進項稅額轉出,如果不認證就會形成滯留票,稅務機關比對出來還要購銷雙方寫情況說明的,比較麻煩。稅務局查出以前年度增值 有問題,...

增值稅發票作廢會被罰款嗎

夢渡愛影視 不用罰款。當月開錯的發票,可以即時作廢,沒有罰款這個說法。對企業的影響有一點 企業每月領發票都是限額的,作廢多了,本月不夠開,要去稅局申請增量,就這一點。若是已經跨月,可以紅字衝回再重開一張正確的,但是要到稅務局開一張 證明單 這也是比較好辦的,稅務局不會在這為難你。唯一有種情況,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