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是企業的單位負責人麼

時間 2021-10-18 20:13:55

1樓:匿名使用者

會計考試中明確規定乙個企業的財務負責人不能是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

更不可能是單位負責人了。

財務總監只是乙個公司財務部門最高領導。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總經理或董事長才是

單位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的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

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製企業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製企業的總經理等。

企業負責人一定是乙個自然人,是口頭語,一般來說,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負責人,如果事情管不過來,也可以指定多個負責人。具體的負責人負責相關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總經理、專案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生產負責人等等。如果發生的責任與某一具體負責人無關,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財務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乙個人嗎?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能是同乙個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因為凡事與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這是財經法規的明確規定。

小企業遵循小企業會計制度,這樣做是違反規定的。財和負責人做好報表給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為。稅局收報表的視窗不會仔細這麼多的,如果以後面對稅務稽查時,這將會給你們帶來很大不利。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指乙個企業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公司)舉個例子,一家企業有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組成。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這家企業還有法人代表。

5樓: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可以。如果沒有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法人就是企業財務負責人。

稅務登記也是一樣的,只是備個案。將來會計報表上企業財務負責人由法人簽字就行了。不會有問題的。財務負責人不能是會計,是高層管理人員或老闆。

6樓:高頓教育

當然不能是同乙個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

根據財經法規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迴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係。

財務負責人做好報表給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為。

稅局收報表的視窗不會仔細這麼多的,如果以後面對稅務稽查時,這將會給你們帶來很大不利。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按照規定,企業的負責人不能是企業的財務負責人,這兩者屬於不相容職務,必須由不同的人擔任,同時,企業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之間不能有親屬關係。

法定代表人,即企業法人代表。

8樓:匿名使用者

「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不能是乙個人。財務制度不允許的。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不是一回事。

法定代表人:是依據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使權的負責人,一般是指行政負責人。如公司的經理,工廠的廠長等。

法人代表:法人的任何工作人員,以至本法人以外的其它個人或者組織,都可以成為法人的代表。他的權利來自法人授權,他是依照**關係而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

法定代表人是單一的,乙個企業只能有乙個,是企業的廠長或者經理。

法人代表則是不確定的,他可以是乙個,也可以是多個。既可以是廠長或者經理本人,也可以是由廠長、經理委託行使職權的其它人。

如果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操作,財務負責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初涉財務,那你真該找個有經驗的會計好好請教一下,會計證年檢學習資料上說,如果單位有偷漏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被查處,單位會計的會計證要吊銷,而且5年以後才能重考,情節嚴重的,還會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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