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入職是從試用期開始計算,還是成為正式員工之後才算

時間 2021-10-20 10:00:34

1樓:圓嘟嘟小白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員工何時開始上班即何時入職,入職即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因此新員工正式入職時間應按照員工第一天上班的時間確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樓:德韶容

“合約簽訂後”有約定試用期的,則表示試用期開始即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正式入職前”是指尚未結束試用期之前的那段時間。

追問:您的意思是試用期是不算正式入職了。那我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需不需要賠償違約金?

合約中有約定試用期為一個月。終止合約條款如下:……,僱員欲於試用期內終止聘僱時,須提前七天通知或相等於七天之薪金代替。

合約簽訂後,正式入職前,僱員欲提出解約,必須給予公司相當於一個月之薪金,以作賠償……回答:該企業的做法(合同約定形式)有悖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你原單位與你約定的一個月內),只需提前3天。

過了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30天或用一個月工資標準“代通金”即刻提出離職。

試用期的時間是入職一天算起還是籤合同的一天起

3樓:惱春意

試用期的時間是從入職之日算起。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也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當然也可以不約定。而且,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的一部分。同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金、醫療金和失業金。

4樓:遠端法律諮詢

從你入職那天起算,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

5樓:法律實務研究

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所以,試用期從實際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6樓:紅豆饃饃

如果是企業的話是從籤合同算起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就是你辦理人事關係,工資開始計算的日子,具體應該諮詢你單位的人事部門。

7樓:五支溝一霸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簽訂合同的試用期一般從簽訂合同當日或者次日起算。如果沒有協商或者沒有簽訂合同,則按照建立事實勞動關係起算,比如你領導工牌、工裝、工具開始工作的那天起。

8樓:韓全啟律師

1、試用期自簽訂勞動合同算起。

2、僅供參考!

正式入職的員工是否包括試用期的員工?還是指已經轉正以後的呢

水閏愛樹木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員工何時開始上班即何時入職,入職即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因此新員工正式入職時間應按照員工第一天上班的時間確定。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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