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前月口頭打了辭職報告,月以後公司不讓走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2:16:40

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口頭辭職報告是無用的,法律要求的是書面形式。公司不讓走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提乙份書面形式的辭職報告,三十日之後離職。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墨汁諾

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只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到期以後,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清所有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打了辭職報告,公司不讓走就違反了法律規定,自己可以離開,公司必須支付自己贏得的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辭職是不行的,你一定要書面通知公司才行,口頭無憑,公司領導如果不承認你也沒辦法。

尤其是你現在的情況,明顯公司不想你離職,你一定要書面通知,最好以**信的形式通知公司,這樣你就有證明了。

不論如何,公司都不能不給你應得的公司,所以如果公司扣你工資,反正你也不想做下去了,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甚至仲裁。

5樓:老故

1、員工辭職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公司無權干涉。公司如果不配合員工辦理辭職手續的,是違法行為。

2、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是為了公司能及時找人頂上崗位,不至於因崗位缺人而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只要做到提前乙個月,公司不作出安排頂崗的話,員工走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由公司自己負。

3、法律要求是書面報告,但如果口頭辭職,公司確認已經提出的日期,也是算數的。

6樓:銀剛

不應該是口頭辭職報告,應該以書面形式的

乙個月前和老闆口頭申請離職,乙個月到了,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7樓:水6元

你口說無憑要求辭職不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老闆沒有同意你的口頭離職是正確的。你現在的辦法就是遵守勞動紀律,繼續好好上班,同時再依法書面提出離職通知書。你想離職,必須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離職的通知〔切記:

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離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8樓:華人之路

既然你沒簽合同,那到月底單位發了月薪後,你就自動離職就好了,因為公司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本就是違法的,你不想追討其責任的話,就直接離開,公司也拿不出來和你有勞動關係的證明來,公司是無理一方。當然如果是有人情在裡面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公司規定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報告,我口頭提出辭職後公司不同意我直接走人,現在要檔案和離職證明

9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幾點你需要了解:

1、除非你違反了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的約定或是違反了競業避止協議,否則公司不可以收取違約金。

2、口頭辭職沒有法律效力,你直接走人屬於曠工,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你進行違紀解除勞動關係。當然如果你能證明公司有違法事實,比如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注意,未依法,你的單位可能為你交保險了,但是按你的實際工資繳納的嗎?不是的話就是「未依法」)等,你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3、工資等應該在離職結算時支付給你。

4、不知你在哪個城市,如果是北京的話,社保是沒有檔案的,公司直接在社保中心辦理你的社保減少就可以了,現在不需要轉移單之類的單據。沒有哪個公司傻到人走了還給交社保。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支付拖欠工資;

2、開具離職證明;

3、轉移社保檔案。

至於違約金之類的,可能在仲裁調解過程中公司會提出來,你可以與公司協商,完全不同意也可以。

公司要違約金的話可以申請仲裁,另案進行,就與本案無關了。估計公司也懶得做這種事情。

10樓:糖糖

勞動合同仲裁是雙方各50元。先看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違反勞動法規定。一般公司為了工作銜接的問題都會要求要離職的員工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申請。

這很合理。問題是,你的口頭提出沒有出面依據,如果你的工作交接完好,對公司沒有任何影響,出於道義的責任,公司會正常給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不管怎樣,工資應該在離職當天結算完。

不能以任何理由扣你工資。社保要是公司不給辦,你自己可以去辦。但公積金必須到原公司辦轉移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最近看了一下勞動法,你口頭提出辭職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公司不能以此拒絕辦理檔案和社保,即使你輸,需要賠付違約金,但還是能夠辦理,具體賠多少我不清楚

12樓:詺菛樻族灬爺們

這個事情保險起見,最好找個律師諮詢下.

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勞動者辭工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就行,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准許。

15樓:安靜的女漢子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滿30天就可以離職了,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告知,是法律義務,過了乙個月,公司不能以任何藉口不辦理退工,否則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還不可以走,因為你只是向你的上級遞交了辭職書而已,你的上級並沒有答應你。不管你去那裡做你要走的話,辭職都要提前乙個月口頭向你的上級正式提出辭職並且要遞交一分正式的辭職書,再要你的上級肯定的答應簽字。現在你的情況先自己去找你的上級好好的談談,給你的上級乙個確切的回答和答案,就可以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個公司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去問下人事

但是我們這個廠的話 如果沒辭職就走的話 就算曠工處理,3天以後就自離。除去3天曠工的錢 ,剩餘的錢會打給你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們領導不想你走吧,你有機會自己找時間和他聊一下,如果真的想走那就把事情說得急一點吧

提前乙個月交了辭職報告,到期領導不讓走怎麼辦

20樓:胛庵弋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收取勞動者的押金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5、「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6、如果單位不支付上述費用,維權辦法有三: 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公司規定提前月提交辭職報告,我口頭提出辭職後公司不同意我

以下幾點你需要了解 1 除非你違反了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的約定或是違反了競業避止協議,否則公司不可以收取違約金。2 口頭辭職沒有法律效力,你直接走人屬於曠工,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你進行違紀解除勞動關係。當然如果你能證明公司有違法事實,比如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注...

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月打辭職報告,如果沒到時間就走那就沒工資,合法麼

憶如琳琅 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是合法的,申請辭職沒滿乙個月就離職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正式職工離職的話,要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辭職,但是也不是...

實習生辭職需要提前月交辭職報告嗎

大白兔 不需要,實習生只要提前3天左右說即可。從你是描述中,你還有一年畢業,應該屬於 預就業 的性質,應該是和用人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的,你只需在任意工作日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實習申請,用人單位就要給你辦理手續,一般他們會給出具一份終止實習的證明,你將證明交到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就行了。辭職報告是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