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經本人同意擅自調離原崗位,是否合法

時間 2021-08-11 18:01:59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否合法應當以你的勞動合同是否約定固定工作崗位來判斷,如沒有約定且並不影響工資報酬的,合法。

2樓:

我老婆被中石化加油站聘用,聘用時工資不高,就為的離家近,現在加油站要把她調到幾十公里外去上班,如果不去就是你離職,這行為在勞動法裡加油站是麼行為?我該怎麼辦

3樓:山野柴胡

用人單位因故調整員工的崗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在勞動合同條款中,就變更崗位簽定變更協議,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樓:制己制理

調離原崗位,必須經過勞動者同意,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屬於違反合同,違約行為,要支付經濟賠償

5樓:西子虎

一、看你們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公司的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員工崗位進行調整,但是應走一定程式。

一般而言,你們公司不是法盲,其「變相」進行,一般不會有程式性問題。

故,此事你可根據約定和規定交涉,但是,原則上還是用腳投票,如果不投票,就努力基於現狀做好工作!

也許以上等於沒有說,但是這是事實!

浙江王律師

未經本人同意單位惡意調動工作崗位是否合理 50

6樓:胡漢山

1、你有權決定不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實踐中用人單位在爭得勞動者同意的前提下還要與勞動者簽訂變更書,之後要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

2、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具體手續需諮詢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若干張等

4、只要沒有與單位簽訂終止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或合同已到期還是應該繼續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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