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為什麼說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時間 2022-03-20 08:10:28

1樓:翠博宋策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乙隻熊剛好抓到乙隻魚的時候,有個獵人出現。

這時他有兩個選擇:1.把熊趕走得到魚。

2.趁熊吃魚時,襲擊並捕獵它。

熊**成性,捕獵它並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須以魚為誘餌。要得到魚,就得趕走熊(失去熊掌)故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義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話,我寧願失去生命,以全大義。

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捨生取義,但是人們往往忘記了這本來的意思,卻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雖然,這也是乙個真理。

人不能太貪心,事情不可能讓乙個人佔盡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們應該學會放棄次要的而顧著重要的。

2樓:杜麗姿僑學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乙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2.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為什麼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3樓:_深__藍

1、"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不是說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去從二者之間取捨。兩者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2、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翻譯:

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我只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

《魚我所欲也》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4樓:穠華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並非表示兩者必然不可兼得。

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本句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5樓:匿名使用者

高中時老師說可能是魚和熊掌同時放在鍋裡燉,魚先熟熊掌後熟,如果要魚那熊掌就不能吃,如果要熊掌那魚就過火了,所以不能同時得到。熊要吃魚,要保護魚就要餓死熊,保護熊就要吃掉魚,故「二者不可兼得」。

開玩笑的啦,這只是乙個簡單的比喻而已。並不是魚和熊掌相互衝突,魚和熊掌都是美食,你自然可以同時吃到這兩種東西,但是兩者不可同時得到時,相比之下,熊掌自然比魚更加難得,所以就要舍魚而取熊掌。通過這個比喻來闡明捨生取義的道理,當然,你為了「義」不一定非要去犧牲自己的生命,但到非得犧牲生命而不能保全「義」時,就要捨生取義。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說明有些事情不能兩全其美。

如果是能夠兼得的話,是最好了。

當然這種情況下一般很少。

有時候就出現了貪心不足的局面。

7樓:劉俊強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這個理解有點不妥!魚跟熊掌都可以吃,可以兼得,沒什麼後果!

五十塊和一百塊我當然一百五都要了,但是,如果只能選乙個的話,自然選擇一百的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為了在必須選擇時,強調如何取捨,當可以相容得到的話,當然是好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句話並不是說魚和熊掌一定不能兼得,如果能夠兼得的話,應該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吧

10樓:七分齋

可能會有兩種後果:

一是「兼得」只能持續很短一段時間。因為你沒有精力同時去管理「魚」與「熊掌」,所以很快就「兼失」;

二是你雖然兼得了魚與熊掌,但別人會羨慕甚至嫉妒,會使盡渾身解數來明爭暗搶,給你的財產甚至生命帶來損失。

11樓:匿名使用者

能是用能掌拍魚吃的。熊吃魚,窮人吃魚富人吃能掌。

12樓:墨生香

你想要,別人也想要,別人得不到,老是你,不搞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原意是: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要比魚珍貴一樣,很自然地也就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

14樓:暮雪晨鐘

只是教人不可貪心,知足常樂,不知足也就有了煩惱.

只是咱們當初沒想到"兩全其美""一箭雙鵰""一石二鳥"的方法而已.

現在有了:養乙隻會釣魚的熊

事實證明凡事都有可能兼得,只要你有足夠的智慧型和能力.

兼得的後果是:羨慕死他們!

15樓:匿名使用者

老師說,魚和熊掌是食物相剋,不能同時吃,否則會有不良後果。雖然它們都是美食,只能賒其一,不可同食。

16樓:匿名使用者

典出《孟子 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我想要的,但是如果兩者只能選乙個的話,那麼就選熊掌。這是孟子用來比喻生和義之間的關係的,也就是說如果生和義不能同時獲得的話,就要做到捨生取義。

這句話並不是說魚和熊掌一定不能兼得,如果能夠兼得的話。。。應該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吧

17樓:寒柳輕揚

如果兼得~~~~~~似乎永遠都不可能兼得。因為熊是保護動物,吃熊掌是犯法的,而且相當有可能得sars哦。呵呵,其實孟子老先生是用此告訴我們當你真的要取捨一樣的話,那就一定要取重要的一樣,千萬別因小失大。

18樓:問問題與回答

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19樓:百度使用者

說明凡事不能兩者兼得.如果你想要這事物,你就必需放棄另外的事物,以求得自己想要的.做人不能太貪心,要學會知足.所謂"知足常樂".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吃幾次熊掌和魚了 ? 要是一次那就先用熊抓完魚在吃熊掌

為什麼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21樓:蓋玉芬支巳

此句含義的確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沒有讀懂提問者的意思。依我看問題應該是「為什麼不能同時得到魚和熊掌?它們有什麼關係?」。

因為幾乎所有上過學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義。但知道為什麼這麼寫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乙隻熊剛好抓到乙隻魚的時候,有個獵人出現。

這時他有兩個選擇:1.把熊趕走得到魚。

2.趁熊吃魚時,襲擊並捕獵它。

熊**成性,捕獵它並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須以魚為誘餌。要得到魚,就得趕走熊(失去熊掌)故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語出《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義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話,我寧願失去生命,以全大義。

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捨生取義,但是人們往往忘記了這本來的意思,卻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雖然,這也是乙個真理。

人不能太貪心,事情不可能讓乙個人佔盡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們應該學會放棄次要的而顧著重要的。

22樓:百度使用者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乙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

「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為什麼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為什麼說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成語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出自孟子 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乙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

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嗎,為什麼說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此句含義的確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沒有讀懂提問者的意思。依我看問題應該是 為什麼不能同時得到魚和熊掌?它們有什麼關係?因為幾乎所有上過學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義。但知道為什麼這麼寫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乙隻熊剛好抓到乙隻...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不可兼得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乙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 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